到了市場經(jīng)濟環(huán)境,,債務融資不期而至,不僅個人要背上房貸,、車貸等債務,,就連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也要向內(nèi)外部市場融資,。 但是,,負債多少叫“適度”,卻一直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審計署在剛發(fā)布的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jié)果顯示,截至2010
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有107174.91
億元,,這讓許多人無比驚訝。不過,,筆者倒建議,,10萬億云者,盡管多乎哉,,卻又不宜過度演繹,。只要正確處理、妥善應對,,當不致出現(xiàn)臆想中的危機,。 首先,從呆壞賬風險分布看,,質(zhì)量最差的債務規(guī)模相對有限,。到2010
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政府共設立融資平臺公司6576 家,其中省級165 家,、市級1648 家,、縣級4763 家。融資平臺公司政府性債務余額為49710.68
億元,,其中,,省級8826.67 億元、市級26845.75億元,、縣級14038.26
億元,,分別占17.76%,、54%和28.24%。眾所周知,,三級平臺債當中有較大呆壞賬風險的主要是縣級平臺債,,但這部分債務其實只有大概1.4
萬億元,占全部地方債務融資規(guī)模的十分之一左右,。只要處理得當,,坐實擔保和抵押,應不會由此引發(fā)所謂的系統(tǒng)性風險,。 其次,,從地方政府債務負擔情況來看,并未超出地方財政承受能力,。審計署公布的地方債務余額10.7
萬億元,,已經(jīng)低于中國人民銀行此前測算的14 萬億元,略高于銀監(jiān)會測算的9
萬億元,,基本可算低于預期,。且這其中并非全都屬于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政府負有償還責任,、政府負有擔保責任和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分別占62.62%
,、21.80%和15.58%。至2010
年底,,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總體債務率為70.45%,。從國際經(jīng)驗看,,所謂“債務安全比例”大致也在60%~70%之間,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負擔應屬安全,。加上2011-2015
年到期的地方債務比例分別為24.49%,、17.17%、11.37%,、9.28%和7.48%,,從到期日看,并不非常集中,,應有利于分階段采取對應手段來化解壓力,。 第三,從地方政府債務成因看,,整體債務規(guī)模主要在近兩年突進且已得到控制,。在
107174.91 億元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中,其中54816.11 億元約為總額的51.15%是2008 年前積累的債務,,主要用于續(xù)建2008
年以前開工項目,。而在2009 年國家4 萬億刺激計劃推出后,,地方政府大上項目,才導致債務迅速增加,,2009 年我國地方債務余額即增長了61.92%,,2010
年再增長18.86%。在此基礎上,,地方政府債務不宜過快增長已成共識,。其增長業(yè)已受到明顯控制——2010
年的地方政府債務增速是18.86%,已經(jīng)是近年來的新低點,,這或許也暗示,,這一問題應不會繼續(xù)惡化。 第四,,從還款來源看,,土地財政萎縮未必會直接引發(fā)債務危機。當然,,審計署數(shù)據(jù)也在一定程度證實了外界猜測——部分地方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確實有一定依賴,。在2010
年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中,承諾用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有25473.51 億元,。不過,,考慮到2011
年到期債務規(guī)模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為20.44%,地方政府也應可以解決短期償付問題,。隨著房地產(chǎn)調(diào)控影響土地財政收入,,監(jiān)管當局、金融機構(gòu)和地方政府可以根據(jù)需要,,就地方債務展期或變相展期重啟談判,,并在中長期內(nèi),利用各種手段和智慧,,完成“無痛糾錯”或者“微創(chuàng)糾錯”,。 客觀上,實情比想象更好一點就值得欣慰,。如今,,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數(shù)量及債務余額終于有了精確數(shù)字,而本該嚴肅的風險評估也不再整日停留在盲目的猜測中,。對于觀察者,,則需要逐步調(diào)整心態(tài):一是要肯定地方政府確有借債的權(quán)利,只是形式可以更多樣,、信息可以更透明,;二是不要苛責地方政府短期內(nèi)就要徹底還掉長期債務。要知道,如果不讓地方政府通過債務手段進行融資,,許多必要的市政與基礎設施建設將根本無從談起,;而讓一個具有“持續(xù)經(jīng)營”特征的市場主體立即完全償還掉所有的負債,即使對最出色的企業(yè)而言,,也很難或者無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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