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人民日報》報道,,最近,,邵陽縣委下發(fā)文件,,在全縣黨員干部中廣泛開展家庭道德教育,,明確規(guī)定了把遵守家庭道德情況作為評先評優(yōu)、入黨,、提拔使用的必要依據(jù)之一。具體措施主要是建立“家庭道德教育匯報”制,。據(jù)記者了解到,,除干部提拔之外,,入黨積極分子在入黨前,家庭也要對其信仰,、追求,、掌握黨的基本知識以及遵守家庭道德情況寫出推薦書。 從家庭方面來考察官員們的道德水準,,這或許是干部考核方法上的一種創(chuàng)新,。實施好的話,可能對于當(dāng)前干部隊伍建設(shè)會產(chǎn)生某種正面效應(yīng),。然而,,靠什么來保證考核信息的公信力呢?這顯然是個問題,。至少,,像邵陽縣這樣,僅靠家屬提供一紙“道德證明”就想達到考核干部道德的目的,,這肯定是不行的,。 一方面,由家屬提供的“道德證明”,,真實度有多高呢,?從常理來看,我們的紀檢部門未免把人性想得也太高尚了,。試想一下,,要是官員們的家屬大都是秉公無私,大義滅親之人,,我們當(dāng)前的吏治情況又豈會面臨著如此多的問題呢,?如果每一個母親都能苦口婆心地教育兒子們要潔身自好,如果每一個妻子都能義正詞嚴地糾正丈夫的私心雜念,,如果每一個兒女都能時刻提醒父母能恪守為官之道,,那么,我們的官員又怎會如此頻繁的“后院起火”呢,?可見,,在當(dāng)前的社會氛圍和官場環(huán)境之下,公眾實在沒有多少理由來對這一紙“道德證明”保持信心,。 另一方面,,沒有公眾參與,也沒有制度約束的“道德證明”,,很難真正把好官員們的道德關(guān),。與普通人不同,官員們具有獨特的身份特征。因此,,對于他們的道德考核,,也應(yīng)當(dāng)分兩個層面來進行:一個層面,是其作為普通人所具有的“私德”,,這也是通常意義上所講的家庭,、社會倫理道德;還有一個層面則是其作為公共權(quán)力行使人員所具有的“官德”,,這便是公職人員所必須具備的特殊“職業(yè)道德”,。即便是家屬們都能夠?qū)嵤虑笫前压賳T的家庭表現(xiàn)情況反映給組織部門,這也只能對官員“私德”的鑒定提供依據(jù),,依此是不能對官員的整體道德水平做出考核的,。因為,沒有廣泛的公眾參與,,也沒有制度的約束,,所謂的家庭“道德證明”是衡量不出官員的真正道德水平的。這一點,,也是當(dāng)今社會諸多“雙面貪官”層出不窮的關(guān)鍵原因,。正所謂“家中紅旗不倒,外邊彩旗飄飄”,,不少貪官在家中往往都是“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可一到外頭,,則馬上便換上了另外一副嘴面。貪官們這樣異樣,、隱晦的人生,,一紙“道德證明”究竟能反映出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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