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國家旅游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集中受理旅游市場違法違規(guī)案件投訴舉報和典型案件查辦情況。其中攜程,、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信陽分公司,、昆明義云天旅行社等多家企業(yè)上榜。
國家旅游局監(jiān)督管理司司長彭志凱介紹,今年五一期間,,云南等地接連出現“導游辱罵游客,、強迫購物消費”事件。針對事件暴露出的旅游市場秩序問題,,國家旅游局于5月9日開
通“我要投訴舉報”平臺,,面向全國集中受理旅游市場違法違規(guī)案件舉報。截至5月31日,平臺共收到投訴舉報183件,,其中有效投訴舉報154件,。
在所有有效投訴舉報中,涉及旅行社及導游領隊88件,,占總數的57%,;涉及在線旅游企業(yè)25件,占總數的16%,;涉及旅游景區(qū)22件,,占總數的14%;涉及購物店,、保險,、游船公司、非
法一日游16件,,占總數的11%,;涉及旅游飯店3件,占總數的2%,。從地域看,,被投訴舉報比較集中的為上海、云南,、江蘇,、北京、廣東,、河南,、湖南、山東,、四川,、浙江等地。
例如,,游客投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信陽分公司,、上海陽光保險公司、泰康人壽保險公司沈陽分公司贈送的港澳游,、海南游存在強迫購物問題,;投訴昆明義云天旅行社強迫購物,、昆
明鈺滿天下購物店的玉器價格虛高;投訴昆明緣分國際旅行社增加自費項目,、強迫購物,;投訴攜程擅自減少游覽項目、延誤和變更行程,。
彭志凱表示,,自國家旅游局官網開通“我要投訴舉報”平臺以來,已有山東,、云南,、廣東、黑龍江,、內蒙古、四川,、山西,、吉林、江西,、陜西,、北京等11個省區(qū)市相繼開通了本地
區(qū)的“我要投訴舉報”平臺,公開受理投訴舉報案件,,并對相關投訴舉報案件及時進行處理,。
發(fā)布會上,國家旅游局重點通報了三起典型案例查處情況,。第一例,,張家界導游楊某欣威脅游客購物案。經查,,導游楊某欣受湘西中旅委派帶一個50人散客團,,在去往張家界途中
,因部分游客不愿意參加購物,,楊某欣不安排中餐,,導致游客不滿發(fā)生沖突,楊某欣隨即到餐館廚房拿了一把菜刀與游客對峙,。依據《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
,,已作出如下處罰:吊銷楊某欣導游證,今后不得從事導游業(yè)務等,;對湘西中旅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罰款,,停業(yè)整頓6個月,;對旅行社法人代表處2萬元罰款,。
第二例,游客投訴昆明國旅春城路分公司服務質量案,。經查,,昆明國旅春城路分公司存在招徠和地接經營活動不規(guī)范、服務質量差等問題,。依據《旅行社條例》有關規(guī)定,,已
作出如下處罰:責令昆明國際旅行社對所有經營產品進行清理、整頓,,杜絕不合理低價產品以任何形式進行宣傳,、招徠;取消公司以“昆明中國國旅散客接待中心”的名義在網絡
平臺的招徠和經營活動,。對昆明國際旅行社處1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5000元罰款,等,。
第三例,,游客投訴昆明緣分國際旅行社虛假宣傳案。經查,,昆明緣分國際旅行社在云南云香坊購物店因火災已不復存在的情況下,,依然將該購物店列入行程,構成虛假宣傳,、誤導
旅游者的行為,。依據《旅行社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已作出如下處罰:責令昆明緣分國際旅行社和上海驢媽媽興旅國際旅行社(組團社)共同賠償游客4996元,;責令導游劉某就服務
活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向游客進行書面致歉;對昆明緣分國際旅行社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罰款,。
針對旅游市場秩序中存在的欺行霸市、虛假廣告,、價格欺詐,、非法經營、欺客宰客,、強迫消費等突出問題,,國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總局三部門于近期聯合印發(fā)了《關于治理規(guī)
范旅游市場秩序的通知》,,把整治“不合理低價”、違法“一日游”等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行為,,作為今年整治旅游市場亂象的突破口和切入點,,并將在京聯合召開全國電視電話
會,,對治理規(guī)范旅游市場秩序工作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
彭志凱指出,,從國家旅游局接到的投訴舉報問題看,,涉及不合理低價及由此導致的強迫購物或變相強迫購物的占34%,排在首位,;涉及無資質經營,、假旅游劵、交通事故,、航班
延誤,、簽證、退款糾紛等占24%,;涉及旅行社擅自變更行程,、增減旅游項目、降低服務等級標準等違反合同約定的占23%,;涉及景區(qū)管理,、門票價格及服務質量問題的占13%;涉及在
線旅游企業(yè)提供預訂機票,、酒店等單項產品服務質量問題的占6%。
下一步,,國家旅游局將通過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不合理低價”背后的陷阱,設立“品質旅游產品榜”,,開展旅游服務“大家評”等,,加強對游客理性消費的宣傳引導。同時
,,按照組團社與地接社聯動治理,,線上線下同時治理,旅行社與導游一體治理,,企業(yè)與從業(yè)者協同治理,,法律應用、市場化手段,、行政管理聯合治理原則,,全國一盤棋整治旅游市
場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