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我出錢幫人耕了120多畝地,。”10月13日,,十七屆三中全會閉幕的第二天,,浙江紹興縣錢清鎮(zhèn)梅二村原村主任許寶成向早報記者說起10多年前的往事,,多少仍有些尷尬。當時作為村主任,,他不但不能拋荒自己的土地,,每到春耕時節(jié),為避免村里耕地拋荒,,他只好花錢雇人替那些不愿種田的村民耕作,。
避免耕地拋荒是紹興縣當時考核村委班子的一項內容。
許寶成是浙江經濟發(fā)達地區(qū)常見的“富人村官”之一,。如今,,他早已放下手中土地經商。2006年初,,一個“現代農業(yè)觀光園區(qū)”租賃了他們村70%土地,,作為回報,每個村民每年能得到300斤糧食,。
這種情況被紹興官方稱為“土地流轉”,。紹興縣各級官員有一個共識:在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穩(wěn)定村民土地承包權的前提下,,鼓勵搞活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據紹興縣農業(yè)和農村工作辦公室統(tǒng)計,目前全縣共有5.4萬余戶農戶把9.3萬畝土地交給652戶種養(yǎng)大戶承包經營,,流轉率達40%,。
“吃飯”土地成“包袱”
“10多年前,種田就對我沒有經濟上的意義了,�,!痹S寶成說。這或許正是“土地流轉”在紹興縣這樣的經濟發(fā)達地區(qū)悄然試行的內在動因,。
當地有一個“吃飯”土地反成包袱的典型故事。該縣王壇鎮(zhèn)南岸村村民李品海在外做木工,,家里1.5畝水田由妻子照看,。2004年秋天,正在云南務工的他突然接到妻子電話,,妻子說身體不好,,又叫不到人,稻谷沒法收割了,�,!翱偛荒茏尦墒斓牡竟葼在田里,。”李品海心一橫,,從云南坐飛機回去收稻谷,。“李品海不劃算的做法在南岸村不算新鮮,�,!蹦习洞宕逯諊鴱娬f,全村1301人,,勞動力836人,,其中常年在外務工經商的達520多人,剩余的勞力多為婦女,、老人,,每當農忙時節(jié),李品海他們就不得不為承包田支付更高的費用,�,!斑@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56歲的陶國強十分憂心,,他認為農民必須從土地里解放出來。
于是,,土地流轉率先在民間出現了。
據紹興縣農辦副主任尹偉梁介紹,,1986年,、1987年前后,以輕紡,、五金為主的鄉(xiāng)鎮(zhèn)工業(yè)體系逐漸在紹興縣崛起,,也就是在這個階段,大量農村勞動力開始向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轉移,,種田的經濟意義逐漸消逝,,出現了進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工人不愿意種地、土地拋荒的情況,,土地民間自發(fā)流轉隨之出現,,且大多為非贏利性。
2003年以后,,浙江省政府進行糧食體制改革,,使得土地流轉進入了“第三個階段”。尹偉梁說,他們今年計劃通過財政補助形式,,鼓勵農村進行股份制改革,,加快土地流轉。據他介紹,,紹興縣有些村莊,,土地流轉率已達到100%。
政府獎勵股份合作化流轉
“土地流轉實際上首先是在民間自發(fā)進行的,,縣政府在引導時,只強調了兩點:一是不能改變農地的農業(yè)用途,,二是流轉必須通過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中介,。”尹偉梁透露,,該縣土地流轉出現的形式包括:返租倒包,,村集體在征得農戶同意的情況下,集中土地,,付租費給農戶,再發(fā)包給專業(yè)戶,、工商業(yè)主,;租賃承包流轉,,集體所有的機動田租賃給工商業(yè)主,;轉包,,農民與農戶之間轉包,;土地置換,有的農戶不愿放棄土地,,發(fā)展效益農業(yè)用地要連片,,就換到別的地方等,。
“承包土地的租金一般用現金支付,有些村的農民甚至考慮到了通貨膨脹因素,,同時,家庭人口變動等要素也在土地股份制改革中得以顯現,。”
為對此進行規(guī)范,,紹興縣農辦、縣民政廳,、縣財政局今年聯合頒布了《2008年紹興縣農村新社區(qū)建設政策實施意見》,,出臺財政獎勵560萬元政策,,鼓勵實施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實施農田規(guī)模經營,。而其模本即是該縣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王壇鎮(zhèn)南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去年9月該縣在王壇鎮(zhèn)南岸村試點土地股份合作化流轉,,按“民投資、民管理,、民受益”原則,,440戶農民以每畝承包田折算為1股,成了股東,。合作社引進經營大戶,,建立了該縣南部山區(qū)最大的蔬菜出口基地,農戶不用下田干活,,每年按股權保底分配就可得到每股500元的紅利,,年終按效益再次分紅,外出務工有困難的勞動力還可在家門口企業(yè)掙工錢,。
紹興縣計劃通過5年時間,,成立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00個,,使全縣規(guī)模經營面積在20畝以上的經營大戶達1500戶以上,,其中100畝以上的經營大戶達200戶,規(guī)模經營耕地面積占總承包面積的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