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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7 新華社記者:朱國亮 王艷明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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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隴南地震災區(qū)公安部門日前發(fā)出《通告》規(guī)定,,除執(zhí)行緊急公務外,警車和特種車輛不得亂鳴警笛,、亂拉警報,、超速行駛,以免擾民,。 這個問題如果處理不好,,就會干擾災區(qū)群眾生活,。甘肅隴南是地震重災區(qū),大量車輛因救災需要而涌入,,其中不少是警車,、特種車輛。為了及時反應和快速通行,,抗震救災過程中,,警車和特種車輛在執(zhí)行緊急公務時,鳴警笛,、拉警報等是允許的,,但在非執(zhí)行緊急公務時,亂鳴警笛,、亂拉警報,,不但形成噪音污染,而且擾民,。 震后1個多月了,,許多災區(qū)的群眾仍住在帳篷內(nèi)。帳篷隔音效果差,,來往車輛若鳴著警笛,,拉著警報,呼嘯而過,,尤其是夜間,,會嚴重影響災區(qū)群眾的休息。 另外,,地震過后,,因人員傷亡家園被毀,災區(qū)許多群眾仍情緒不安,,心情煩躁,,心理十分脆弱。由此看來,,在抗震救災這樣一個特殊時期,,加強警車和特種車輛管理,禁止亂鳴警笛,、亂拉警報等,,并不是小事。它關系到災區(qū)群眾能否得到一個安寧的生活,、工作環(huán)境,,甚至關系到災區(qū)社會的穩(wěn)定、和諧,。 當前,,抗震救災處在災后重建恢復的關鍵階段,,任務重,工作量大,,許多工作要直接與群眾面對面,。這個時候,我們不但要搶時間,,重實效,,而且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關注細節(jié),。甘肅省隴南地震災區(qū)要求加大特種車輛管理,值得廣大災區(qū)借鑒,,要將人文關懷滲透到抗震救災的每個細節(ji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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