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無論城鄉(xiāng),,孩子讀書,,在絕大部分家庭里,,說是頭等大事,也許并不夸張,。孩子成績好壞等別的事情姑且不說,,單一個不時通過孩子傳遞而來的要求家長“自愿”某某的學校“指示”,,就讓人不敢小覷,,又煩心不已。
近日,,本報就報道了長沙一小學向學生推銷一種據(jù)說有助于學習的掌上電腦,,雖然學生們拿回來的宣傳資料上注明了“該學習電腦訂購以自愿為原則”,該小學負責人和出具產品推薦“函”與“意見”的上級部門相關人士也都表示,,學生購買是遵循“自愿”原則,。但人們還是一看便知,這是不自愿也得“自愿”的事兒,。更有專家說,,這種“學校推薦”之下的產品購買,自愿只是一種形式,,實質的意思那就只有家長品味到了,。
諸如家長“自愿”的“贊助費”,、“捐資助學”,、“教師節(jié)慰問金”等稍遠點的事情就不說了,只看看最近幾天的新聞,,就會發(fā)現(xiàn),,“學校推薦”下的“自愿”購買在校園里已頗具泛濫之勢了,。6月8日,《南方都市報》報道,,一所名叫東城高級中學的學校以保障校園為名,,在5月下旬召開家長會,要求家長簽名同意購買一種叫做“家校通”的通訊服務,。學校在通知上稱,,購買該服務“以自愿為原則”,但在隨后的兩個多星期中,,老師不斷以各種方式施壓,,要求學生盡快交錢。如果說,,這還可能是一些學校的自主行為,,那借助教育行政力量進行推銷的也并不缺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