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一種公正透明的權利保障機制,誰都可能成為弱者,,飛行員和民工并無本質區(qū)別,。而如果不給弱者正常的救濟渠道,那么很可能出現(xiàn)過激行為,,造成各方面權益都受損的眾輸局面,。 “東航飛機集體返航事件”持續(xù)發(fā)酵,面對洶涌輿論和媒體的窮追不舍,,民航主管部門表態(tài)要嚴查到底,,看來航空公司循老法子一句“天氣原因”就打發(fā)顧客和輿論恐怕不那么容易。在此次事件中,,最無辜的角色是那些買票登機的顧客,,他們是最大的權利被傷害者。照理說,,在航空活動中,,旅客是最重要的,,因為他們是航空公司的衣食父母,,是一切利潤的來源,,是航空公司和航空活動存在的基礎�,?墒窃诂F(xiàn)實中,,這類“上帝”和“父母”是最弱勢的,他們覺得權利受損,,要對壘于強大的航空公司,,往往有雞蛋碰骨頭之嘆,二者最大的不平衡是信息的不對稱,,對航空公司提出種種解釋例如天氣原因,,旅客幾乎沒辦法反制,因為他不可能掌握全部的飛行資料,,只能一肚子不服氣而已,。 第二個角色則是飛行員,旅客的身家性命操于其手,,對旅客而言,,他們是強勢,但對航空公司而言,,他們又是弱勢,。從此前該公司流出的飛行員公開信以及媒體披露的信息來分析,以集體返航要挾航空公司提高待遇絕非空穴來風,。此事件若被證實,,那么其性質惡劣怎么說都不為過,這已經(jīng)不是簡單地損害消費者利益了,,而且是無辜的旅客被當作飛行員博弈的砝碼,,有網(wǎng)友說旅客成了人質也非夸張。但撇開簡單的憤怒,,分析飛行員和航空公司的不對等關系,,可以覺得行為也符合現(xiàn)實的邏輯。在今天中國的用工制度下,,飛行員如果跳槽,,面臨的是天價賠償,同時他們又沒有同業(yè)工會出面向公司施壓,,個人和公司博弈幾乎不會有什么效果,,因此殃及池魚的過激行動可能就成為一種不得已的選擇。 第三個角色是航空公司,。這次事件真正的源頭應該從航空公司身上找,,中國的大型航空公司特別是國有公司,,存在的種種問題已非一日。無論對消費者還是飛行員,,他們都是一副橫霸之面目,,單個的消費者和飛行員對他們根本構成不了挑戰(zhàn),而且一旦矛盾爆發(fā)后,,他們有足夠的力量去消弭,。因此他們很難真正有維護公平的勞動關系和公平的買賣關系之壓力。 第四個角色是政府主管部門,。當前三者發(fā)生利益糾葛,,且力量嚴重不均衡時,出來調停矛盾主持正義是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責,。作為消費者的旅客和作為雇工的飛行員,,面對航空公司龐然大物,他們維權最重要的力量源泉只能是法律以及維護法律尊嚴的執(zhí)法部門和司法部門,。如果行政主管部門能及時主持正義,,則前三者的關系會良性發(fā)展,否則將越來越惡化,。但是遺憾地是,,以往三者之間發(fā)生矛盾時,主管部門給人的感覺并非那樣公立,,因此其在旅客和飛行員中的公信力欠缺,。這和我國的航空體制很有關系,這些國有大型航空公司以前就是政府民航主管部門的直屬公司,,是典型的上下級關系,,從事民航監(jiān)管的許多官員曾是各航空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即使將管,、營分離,,讓民航主管部門站在中立的監(jiān)管地位相當不易。他出面調查,,總讓人覺得是做自家孩子和別人爭執(zhí)的仲裁者,。 還有兩個次要角色一定的時候也可發(fā)生作用。一為公眾輿論,,但公眾的作用是難以預期或者是無軌跡可尋的,,其必須撬動行政鏈條中某重要的一環(huán),方可能引起重視,,使事件的處理朝公正方向發(fā)展,;二為司法機關,當旅客和飛行員訴諸于行政部門的維權難以實現(xiàn)時,最后的希望只有寄托在法庭之上,。但在承擔司法成本方面,,和航空公司比,司法機關并不強勢,。 這一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決不限于民航領域,。在一般人眼中,飛行員是生活待遇優(yōu)厚,、收入很高的天之驕子,,和要跳樓索薪的民工有天壤之別。但這件事告訴我們,,如果沒有一種公正透明的權利保障機制,誰都可能成為弱者,,飛行員和民工并無本質區(qū)別,。而如果不給弱者正常的救濟渠道,那么很可能出現(xiàn)過激行為,,造成各方面權益都受損的眾輸局面,,也是此次事件中各方?jīng)]有贏家的原因所在。大部制改革后,,民航,、交通合一,人們有理由對這件事得到公正恰當?shù)奶幚肀б猿浞值钠诖�,。希望以此事為契機,,解決民航體制上困擾多年的矛盾,同時,,也應切實加強工會的作用,,工會在這樣重大的事件中缺位是不正常的。如此才能讓旅客權利得到可靠保障,,讓飛行員愉快舒暢地翱翔在藍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