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5日公布職工帶薪年休假征求意見稿: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為10天,;滿20年的為15天。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今年11月16日,。(相關報道見昨日本報)
呼喚已久的帶薪休假制度終于浮出水面,,進入了正式的制定日程,人們翹首期盼的帶薪休假也即將由遙不可及的夢想變?yōu)橐环N真真切切的現實,,說起來,,真是讓人感到一種興奮與激動:帶薪休假,歡迎你,!
不過,,細讀職工帶薪年休假征求意見稿之后,筆者不揣淺陋,,也想從一個公民的角度來談一談自己的幾點意見,,權當是拋磚引玉吧!
其一,,享受帶薪年休假的人群能不能包括廣大的民辦企業(yè)員工與農民工,?草案中規(guī)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在同一單位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可是,,無論是民企的工人,,還是廣大的農民工們,從廣義上來說,,都屬于職工的范疇,。既然我們制定的是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為何要把他們排除在外呢,?要知道,,這些常年在外打工的人們,背井離鄉(xiāng),,干的往往是最苦,、最累、最臟的體力活,,為了多攢幾個錢,,常常一年或幾年也不回一次家,目的就是為了減少請假造成的損失和省下回家的開支,。從這個意義上來看,,讓民企的工人以及農民工們能夠帶薪休假,定期回鄉(xiāng)探親,,既是人之常情,,也是踐行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為此,,認真考慮一下如何保障這些弱勢群體也能夠享受帶薪休假制度,就顯得更為緊迫與重要,。
其二,,草案中的休假天數是不是應該能夠做到上下浮動?我們看到,,職工帶薪年假征求意見稿中規(guī)定: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為10天,;滿20年的為15天,。也就是說,,每個職工帶薪休假的時間為5天、10天,、15天三個層次,。應該說,從工作的年限來劃分休假的天數,,并沒有什么不妥,。不過,要知道,,每個行業(yè)的勞動強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行業(yè)中由于分工的不同,也會有一定程度的差別,。因此,,對于帶薪休假的天數,我們不妨設置一個可以浮動的數字,,比如3—5天,,或者7—10天等。這樣,,或許更利于各個不同基層單位的實際操作,。
其三,拿什么保證不能安排帶薪休假的補償如數發(fā)到職工的手里,?我們注意到,,在帶薪休假征求意見稿中規(guī)定:對于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規(guī)定安排職工休年假的,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除應當支付職工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外,還應當每日按照該職工的日工資標準給予補償,�,!睉撜f,這樣的規(guī)定是很有必要的,�,?墒牵瑑H僅有這樣的規(guī)定,,就能夠及時讓沒有享受帶薪休假的職工拿到自己應該得到的補償嗎,?我看,未必,。在這方面,,我們有可資借鑒的前車之鑒:有關文件明文規(guī)定,職工在“五一”,、“十一”,、春節(jié)等法定假日上班的,,單位應該支付3倍的工資進行補償�,?蓪嶋H上,,有多少人能夠拿到這筆3倍的補償費呢?
為此,,筆者真誠地希望,,帶薪休假制度在人們的大力參與之下,有關部門能夠拿出一套具有剛性約束,、操作性強的能夠切實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帶薪休假制度來,,以便在未來的實踐中順利地得到落實,而不是再次成為寫在紙上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