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春城昆明迎來了它的第二個“無車日”,,成為全國第一個月月都有“無車日”的城市,。然而,這卻引發(fā)了公眾的爭議,,甚至有市民稱這是作秀,。有市民提出質疑,養(yǎng)路費交了整整一年,,卻規(guī)定有12天不能開車上路,,多余的錢是不是該退還?(10月28日新華社)
昆明每月都設無車日開全國風氣之先,,而且也是出于節(jié)能減排,、凈化環(huán)境的良好初衷,但是昆明開展無車日活動的方式可能引發(fā)質疑,,其實也在想象當中,。無車日當天,昆明主城一環(huán)內10個小時禁止非公共車輛通行,,這樣就難免會引發(fā)部分有車族“養(yǎng)路費我可是交了整整一年,,政府規(guī)定我有12天不能開車上路,是不是該把多余的錢退給我,?”的質疑,;絕對禁止非公共車輛通行,自然也會引發(fā)部分需靠汽車送貨,、“時間就是金錢”的生意人的不滿,;盡管無車日當天與汽車尾氣排放相關的污染物指標有所下降,但是城市整體環(huán)境質量的改善,,顯然不是依靠每月開展一個無車日所能實現(xiàn)的,,這樣就難免會讓部分市民對開展開展無車日活動的實際作用產生懷疑。
昆明每月推出一個無車日,,這樣一種初衷良好的活動所以受到諸多方面的質疑,,顯然與政府不恰當地充當了活動開展的唯一主體有關,。政府自上而下地推行無車日活動,難免要動用強制手段,,這就不可避免地會受到諸如缺乏法律依據與涉嫌侵權的質疑,;政府對所有非公共車輛一刀切地禁止通行,難免會給部分對汽車依賴性強的行業(yè)人士如需用汽車及時送貨的生意人造成經濟損失,。由政府強制性推行無車日活動,,對于市民來說是“他要”而非“我要”,這樣就難免會有部分市民缺乏積極配合的主動性,,抱怨與不滿也就難免會出現(xiàn),。
無車日活動在歐洲,最初就是由法國35個城市的市民以自愿棄用一天私家車的形式誕生的,,盡管后來有些國家采取了一定的政府組織性措施,,但是包括比利時、巴黎與羅馬在內的不少國家與城市,,都大力通過免費乘坐公交車,、免費出借自行車、不開車可參加抽獎等方式,,來激發(fā)國民自愿,、主動促進環(huán)境保護的熱情。所以,,無車日活動本質上應是一種建立在群眾自愿參與基礎上,,以群眾為主體開展進行的活動。但是無車日活動在我國一些地方卻表現(xiàn)得強制性有余,,而倡導性,、自愿性與鼓勵性不足,無車日活動的引進與開展出現(xiàn)了一定程度上的異化現(xiàn)象,。
無車日活動的開展所以在我國一些地方表現(xiàn)出較強的權力主導色彩,,不能說與一些地方政府凡事動用行政權力推行的喜好無關,同時一些地方政府與官員對群眾參與公益事業(yè)的主動性與積極性認識不足,、缺乏信心,。由政府自上而下地推行社會公益性活動,不但容易出現(xiàn)過度使用強制手段的可能性,,讓部分群眾感覺權益未能受到充分尊重,,而且也不利于國人公民意識與市民社會的培育。
所以,,無車日活動的開展更應以倡導為主,,政府更應在宣傳開展無車日活動的宗旨與意義上下功夫,并借鑒國外出臺一些鼓勵性的讓利舉措作為輔助,。政府應當回歸群眾開展無車日活動的主體地位,,因為只有大多數群眾切實認識到環(huán)境保護的重要意義,,意識到自身在促進環(huán)保事業(yè)上的責任,并發(fā)自內心地自下而上推動活動的開展,,無車日才能發(fā)揮更大的社會效應,。其他社會公益性事業(yè)的開展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