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春城昆明迎來了它的第二個“無車日”,。自此,昆明成為全國第一個月月都有“無車日”的城市,。然而,,月月都搞“無車日”,引發(fā)了公眾的爭議,,甚至有市民稱這是作秀,。昆明市政府有關(guān)負責人稱,此舉決策是慎重的,。(10月28日《新京報》)
昆明將每年的“無車日”由一增加到十二,,月月都搞“無車日”,這個表面上有利于改善交通環(huán)境、減少污染的舉措?yún)s引發(fā)了公眾爭議,。原因在于不同的利益群體,,其愿望與訴求迥異。無車的市民認為“有車的人占道,,擋了路,,污染了城市的空氣”,他們當然為“月月無車日”叫好,。他們還期盼周周都搞無車日,、天天都搞無車日呢。但月月都搞“無車日”,,當然損害“有車族”的切身利益,,有車不用,買車干嗎�,�,?政府強迫車輛12天不能上路,有法律依據(jù)嗎,?繳了365天的養(yǎng)路費能退還12天的費用嗎,?眾多車主的質(zhì)疑也不是沒有道理。
那么,,昆明月月搞“無車日”是否妥當呢,?我們不妨先追尋“無車日”的科學內(nèi)涵�,!盁o車日”誕生于1998年的法國,,時年9月22日,法國35個城市的市民自愿在這一天棄用私家車,。一年后的同一天,,66個法國城市和92個意大利城市參加了“無車日”活動。之后的2000年,,無車日倡議被納入歐盟的環(huán)保政策框架內(nèi),。9月22日成了“歐洲無車日”、“國際無車日”,,全球前后有1488座城市加入了這一活動,。綜觀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組織的“無車日”,恐怕沒有一個城市是“強制”車主封車的,。“無車日”不是禁車,,而是一種倡導和呼吁,,目的是要喚起民眾對環(huán)境問題的重視,讓人與車,、車與自然及人與自然的關(guān)系更為和諧,。像昆明市把“無車日”等同于“禁車”,,實質(zhì)是對“無車日”活動的曲解和誤讀。
其實,,“無車日”禁止車輛行駛,,有違法之嫌。政府出臺政策規(guī)定每月定時封存公務車,,這是廉政之舉,,沒人會反對。但若月月封堵企業(yè),、尤其是私家車,,恐怕于法無據(jù)。車輛是私人財產(chǎn),,審視《憲法》,、《物權(quán)法》,,公權(quán)都沒有干涉公民正常使用私家車的權(quán)力,。作為一級地方行政部門,難道出臺一個“紅頭文件”,,就能剝奪車主駕車出行的權(quán)利嗎,?這值得商榷。
假如說,,一個城市一年搞12天的“無車日”,,能根本解決城市車輛堵塞、破解環(huán)境污染問題,,我相信,,地方政府即使推出周周“無車日”,也能得到廣大市民,、包括私家車車主的理解與贊同,。關(guān)鍵是,今天“無車日”不堵,,明天,、后天“有車日”照堵不誤;今天空氣污染指數(shù)下降,,明天就會再驟然上升,。這樣的“無車日”是搞1天還是12天,直接的作用并不是很大,。除非我們的城市干脆拒絕汽車,,來個“天天無車日”。但這顯然是不切合實際的。
若仔細探究“無車日”的由來,,其實它的象征意義遠大于實際意義。世界諸多城市,,包括我國一些城市推出“無車日”的初衷,,目的是讓更多的人去思考路權(quán)、環(huán)保,、交通等問題,,并引起政府相關(guān)部門的重視,推動相關(guān)政策的出臺,,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比如,引導市民出行方式的轉(zhuǎn)變,,根據(jù)自身實際,,自覺按照步行、自行車,、公共交通,、私家車這個優(yōu)先次序出行。政府部門在積極引導市民遵守交通秩序,、少買汽車,、少開汽車的同時,要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大力改善交通設施,,著力實施“公交優(yōu)先”的理念,讓大部分市民能夠自覺首選公共交通和綠色交通工具,,這樣,,市民出行結(jié)構(gòu)調(diào)整了,城市交通設施改善了,,整個城市才能更加暢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