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杭州,,再想通過炒作經濟適用房牟利就很難了,。杭州市近日發(fā)布了《市區(qū)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guī)定購買經濟適用房滿5年允許上市交易,,但收益的55%要上交政府。
經濟適用房,,無疑是如今老百姓最為關注的話題,讓買不起房子的中低收入人群能居有其所,,老百姓自然是熱烈歡迎,。在前不久召開的“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上,國家更是將經適房定位為“有限產權”,,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進入市場流通環(huán)節(jié)進行交易,,由市場來決定資源的最佳配置。但是由于房地產市場的畸態(tài)發(fā)展,,一些炒房者將目光盯上了可以上市價格偏低的經適房,,“為老百姓謀福利”變成了“為炒房者賺鈔票”,這無疑違背了經適房建設的初衷,。
如何避免炒房者鉆政策的空子,?最好的辦法就是擠干經適房上市的利潤,讓炒房者無利可圖,。從這點上來講,,筆者是非常贊同經適房入市的獲益者向政府繳納一定收益的,但是如何確定收益的比例,,筆者卻認為不宜搞“一刀切”,。
不搞“一刀切”首先是為了保障真正低收入者的權益。經適房從根本上來講,,屬于社會資源的一種,,如何將其納入市場經濟體系,達到最佳的配置,,是一種需要客觀規(guī)律決定的過程,。簡單點說,,低收入人群由于在不斷的變化和發(fā)展中,對經濟適用房的需求也是在不斷變化的,,出售或者再購進也是可以理解的,,如何在這個過程中,保證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顯然就需要政府在制定收繳收益比例時予以考慮,,否則就像報道中的俞女士一樣,住房無法與家庭的變化相適應,,生活的幸福感恐怕依然得不到較大提升,。
不搞“一刀切”其次還能體現政府以民生為本、以富民為本的執(zhí)政理念,。經適房作為政府公共財政投入的福利性產物,,在建設過程中的確享受了非常多的減免政策,如果再進入市場流通環(huán)節(jié),,無疑就會產生較高的利潤差額,,但是這個差額是由市場的發(fā)展造成的,是多方面因素的綜合效應,。筆者認為只需將政府減免部分上繳即可,,其余部分可以作為附加收益讓經適房所有者得到一定的收益,這是“贈利于民”的做法,,更是政府關心,、幫助中低收入人群的實際之舉。
不搞“一刀切”,,并不代表對炒房者的放松警惕,。一項為民政策的出臺意味著政府將承擔更多的責任,付出更多的努力,。要保證經適房真正發(fā)揮作用,,必須加大對申購人資格的審查力度,加大對經適房上市資格的審查力度,,加大政府政策宏觀調控的力度,,真正做到為百姓謀福祉。
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對地方政府的智慧是一個巨大的考驗,,如何解決這中間出現的種種問題,,還需要我們的決策者們深入到老百姓中間多調查,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上多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