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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16項便民措施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1日透露,從7月1日起,機動車報廢后車牌需重新登記等限制性規(guī)定將取消,。記者北京市交管局車管所了解到,,各基層單位尚沒有接到關于“報廢車保留原車牌”的正式文件,但相關精神已經(jīng)傳達,。車管所目前正根據(jù)北京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詳情] |
新舉措分兩階段實施 |
《服務群眾十六項措施》將分兩個階段實行,7月1日起實施其中10項措施,,包括: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核發(fā)駕照時限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2個工作日;機動車報廢后,,機動車所有人可以按規(guī)定申請繼續(xù)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等,。其余的9月1日起實施,。[詳情] |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臺《服務群眾十六項措施》 |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方便群眾,、服務群眾,,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制定下發(fā)了《服務群眾十六項措施》,這些措施將于7月1日和9月1日之后分兩批實施,。[詳情] |
在交警隊,、車輛管理所、事故處理單位設值日警官,受理群眾咨詢,、投訴,。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導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督辦信訪事項,。 |
在采取臨時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設立指路標志,,告知群眾限制的原因,、時間和繞行路線。 |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詢案件偵辦情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向受害人及其親屬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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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出具機動車合法有效證明、憑證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考試合格的,,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的時限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2個工作日。 |
在車輛管理所及有條件的機動車安全檢驗機構設立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在有條件的機動車安全檢驗機構設立檢驗合格標志核發(fā)窗口,,群眾可以就近接受交通違法處理或者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
對機動車逾期未參加安全技術檢驗或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未換領,、機動車駕駛人逾期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車輛管理所向社會公告,提醒機動車所有人或機動車駕駛人及時辦理,。 |
通過計算機公開自動選擇機動車號牌號碼,,由2個號碼選1個增加為5個號碼選1個。 |
機動車報廢后,,機動車所有人可以按規(guī)定申請繼續(xù)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
機動車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延期,。 |
在機動車駕駛證副頁打印下一次換領駕駛證或者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時間等提示語,。 |
交通事故立案后,當事人在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時,可以請委托的律師到場,。律師可以查閱復制摘錄交通事故的相關證據(j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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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qū)首府市和計劃單列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的多國語言考試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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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具備條件的汽車銷售商、二手機動車交易市場代辦機動車牌證,。 |
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結束后,,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果。 |
各省,、自治區(qū)選擇1至2個地市,,商財政、銀行等部門,,試行在地市范圍內跨縣(區(qū))就近向銀行繳納交通違法罰款,。 |
在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qū)首府市,、計劃單列市,試行申請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聲訊電話或者設在車輛管理所的計算機等方式自助預約考試,。 |
一、關于機動車所有人申請使用報廢機動車號牌號碼
㈠機動車報廢后,,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新車注冊登記時,可以申請繼續(xù)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但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應當在3年以上……[詳情] | |
二,、關于縮短機動車注冊登記辦理時限和建立多國語言考試題庫
㈠實行機動車所有人自編機動車號牌號碼的地方,無法在2個工作日內核發(fā)機動車號牌的,,號牌制作完成后可以通過郵寄……[詳情] | |
三,、關于允許條件具備的汽車銷售商、二手機動車交易市場代辦機動車牌證
㈠汽車銷售商,、二手機動車交易市場代辦牌證具體工作模式和業(yè)務范圍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結合本……[詳情] | |
四,、關于通過自助終端機或者互聯(lián)網(wǎng),、聲訊電話等辦理駕駛人考試預約業(yè)務
㈠今年內,,先在有條件的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qū)首府市和計劃單列市車輛管理所試行……[詳情] | |
五,、關于試行在地市范圍內跨縣(區(qū))就近向銀行繳納交通違法罰款
㈠根據(jù)經(jīng)濟人口規(guī)模等,選擇1-2個具有代表性的地市進行試點㈡商財政部門選擇銀行并建立交通違法罰款異地資金清算機制。[詳情] | |
六,、關于允許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結果申請復核
㈠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時,,要向當事人告知申請復核的權利。㈡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自復核申請受理后30日內作出復核結論,。對復核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詳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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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服務群眾十六項措施》解讀 |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工作要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針對目前群眾關心、反映較多的一些交通管理問題,,研究提出了《服務群眾十六項措施》,,并決定從2007年7月1日起陸續(xù)實施。其中,,第1項至第10項從2007年7月1日起實施,;第11項至第16項從2007年9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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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制須提前告知 |
“今后,,無論是舉辦大型活動,、進行道路施工,還是發(fā)生交通事故,、需要交通警衛(wèi),,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會在采取臨時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設立指路標志,,告知群眾限制的原因、時間和繞行路線,�,!�[詳情] | |
注冊登記縮至兩個工作日 |
“為保證群眾盡快辦理好機動車登記手續(xù),保證新駕駛人通過考試后盡快領到駕駛證,,減少群眾往返次數(shù)和等候時間,,規(guī)定對出具合法有效證明、憑證的,,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的時限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兩個工作日,。”[詳情] | |
車管所設立違法處理窗口 |
公安部規(guī)定在車輛管理所以及有條件的機動車安全檢驗機構設立交通違法處理窗口,群眾發(fā)現(xiàn)有交通違法行為尚未處理的,,可以當場接受處罰后,,繼續(xù)辦理換證、車輛檢驗等業(yè)務,,不必再多次往返,。[詳情] | |
允許銷售商代辦牌證 |
為進一步方便群眾辦牌辦證,規(guī)定允許具備條件的汽車銷售商,、二手機動車交易市場代辦車輛牌證,,群眾購買機動車后可以直接辦理注冊、轉移登記,。車輛管理所派民警定期巡查審核,,監(jiān)督指導,并設立群眾舉報,、投訴電話,。[詳情] | |
對事故認定可申請復核 |
為保證依法公正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時,,要告知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疑義,可以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詳情] | |
試行跨縣(區(qū))繳納罰款 |
目前,,大部分城市由于受財政體制制約,交通違法行為人違反交通法規(guī)接受處罰后,,必須向接受處罰的交警大隊所在城區(qū)或縣內的銀行繳納罰款,。自今年9月1日起,每個省,、自治區(qū)內選擇1至2個設區(qū)市,,在設區(qū)市內試行群眾跨縣(區(qū))就近向銀行繳納罰款。[詳情] | |
事故詢問可委托律師到場 |
規(guī)定交通事故立案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開展詢問查證時,,允許其委托的律師到場。律師可以查閱,、復制,、摘錄事故現(xiàn)場圖、現(xiàn)場勘查筆錄,、檢驗鑒定結果,、當事人及證人詢問筆錄等相關證據(jù)材料,,以強化監(jiān)督,,確保公正。[詳情] | |
有車族可擁有“終身車牌” |
7月1日起目前機動車報廢后,車牌由車輛管理所收回,,機動車所有人購買新車后,,需要另外申請新的車牌。記者今天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了解到,,這一限制性規(guī)定將會取消,。根據(jù)《服務群眾十六項措施》,從2007年7月1日起,,有車族將會擁有“終身車牌”,。[詳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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