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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畫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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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時期的錢幣,。 | 提要:西漢末年的王莽,,有許多人都知道,,因為他取代了西漢王朝,,建立了新朝,,算是一位封建皇帝了,。王莽建立政權后,,針對當時的社會經(jīng)濟矛盾,,進行了一場“別開生面”的財政改革,,但結果全盤皆輸,。對這場改革,后人眾說紛紜,,有否定的,,有肯定的,還有的褒貶參半,,至今沒有定論,。不過這場改革失敗的教訓卻發(fā)人深省,是值得重視的,。
衰微中登場:人至相食,,盜賊并興
王莽字巨君,漢元帝皇后王政君之侄,。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六月,,漢哀帝劉欣死,王政君以太皇太后的身份重攬朝政,,同時頒旨封王莽為大司馬,,尚書兵符及京師禁衛(wèi)軍悉歸王莽統(tǒng)轄。元始元年(公元1年),,王政君臨朝,,委政于王莽。王莽為了加快其篡奪劉氏天下的步伐,,用毒酒將平帝劉珩害死,,改立2歲的劉嬰為帝,自稱“攝皇帝”,。居攝三年(公元8年),,王莽終于廢掉了劉嬰,自己當上了真皇帝,,改國號為“新”,,從而取代了劉氏王朝。 王莽雖然煞費心機地登上了皇帝寶座,,但西漢末年各種矛盾也使其如坐針氈,。由于漢武帝伐匈奴,,增加賦稅徭役,人口死亡,,社會經(jīng)濟受到嚴重的損失,。成帝、元帝時期,,又因水旱災害頻繁,,農(nóng)業(yè)連年不收,致使赤地千里,。史言:“倉廩空虛,,百姓饑饉,流離道路,,疾疫死者以萬數(shù),,人至相食,盜賊并興”,。由此看來,,西漢王朝“物盛而衰”時候已經(jīng)到來。 在經(jīng)濟不景氣的情況下,,統(tǒng)治階級的奢侈腐敗之風日益盛行,。如漢元帝至漢平帝時期,皇室,、貴族,、豪強、外戚過著妻妾成群,、縱聲酒色的荒淫無恥生活,。統(tǒng)治階級的奢侈物品,“一杯椦,,用百人之力,;一屏風,就萬人之功”,。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務廣第宅,治園地,,多畜奴婢,,被服綺轂,設鐘鼓,,備女樂”,奢侈到了極點,。造成財政更加入不敷出,。 西漢末年,,土地兼并日益猖獗,高官權貴憑借其權勢和雄厚的資本,,肆意侵吞土地,。如元帝時曾出任丞相的匡衡,竟隱瞞侵占封田多達四百傾,。至成帝時,,更多出現(xiàn)了像丞相張禹那樣的“內殖貨財,家以田為業(yè)”的集官僚,、地主,、商人于一身的豪富顯貴。由此可見,,西漢后期的土地兼并問題,,要比武帝時期更為突出。針對這一棘手的社會問題,,成帝時陳湯曾建議朝廷利用遷徙豪強的辦法,,來制止肆虐無忌的兼并之害,但終因群臣的抵制而作罷,。一些大臣曾先后提出限田的主張,,試圖對土地兼并加以限制。此建議雖然被哀帝采納,,但一紙詔書根本制止不住兼并的風潮,,最終由于大官僚和外戚集團的強烈反對作罷。 王莽取代了劉氏政權后,,為緩和業(yè)已激化的各種矛盾,,不得不對財政進行一番改革。但由于王莽的倒行逆施,,財政改革非但沒能起到摧抑兼并,、緩和矛盾的作用,反而卻給整個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甚至連他本人也最終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
屢改屢敗:推行“五均”,、“六莞”政策,,四次改革幣制
王莽在其短短的八年執(zhí)政期間,進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主要的有以下方面:
首先,,實行王田制。為了制止土地兼并,,王莽于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實行王田制,。把土地一律改為國有,。下詔說:秦朝無道,厚賦稅以自供奉,,罷民力以窮私欲,,壞圣制,廢井田,,是以兼并起,,強者規(guī)田以千數(shù),弱者無立錐之居,。使父子夫婦終年耕耘,,所得不足以自存。他認為這都是背離了古代圣王之制的結果,,只有恢復古代的井田制,,把土地都改為國有,才能禁止土地買賣和兼并,。在井田制上實行“什一而稅”,,民眾的負擔自然就會減輕。 但是,,抑制土地兼并,,是在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體”的社會背景下進行的,,由于觸犯了官僚、地主,、商人的切身利益而遭到強烈的抵制和反對,,致使王田制難以推行。事實證明,,王莽想從大地主手中奪回土地,,無異虎口拔牙,不得不宣布廢止,。
其二,,實行奴婢“私屬”制。為了禁止社會上買賣奴婢的現(xiàn)象,,王莽在頒布“王田”令的同時,,并將奴婢更名為“私屬”,禁止自由買賣,。他認為買賣奴婢和任意殺害奴婢,、販賣人妻子為奴婢,都是“逆天心,悖人倫”,,違背了“天地之性人為貴”的本意,,必須嚴加禁止。王莽想用禁止奴婢買賣的方式來杜絕私奴婢的來源,,若干年后必然使私奴婢絕跡,以解決農(nóng)業(yè)勞動人手不足的問題,。但是,,農(nóng)民在官僚、地主和商人的共同壓迫下,,隨時都有出賣自身或子女為奴婢的可能,,遠不是一紙禁令就能解決得了的。所以,,禁止買賣私奴婢的政策與“王田制”一樣難以執(zhí)行,。
其三,推行“五均”,、“六莞”政策,。漢代的商業(yè)發(fā)展,使富商大賈勢力急劇膨脹,,“上爭王者之利,,下錮齊民之業(yè)”。造成國家財政極度匱乏,,農(nóng)民深受商賈盤剝,。為此,王莽采取了“五均”,、“六莞”等經(jīng)濟政策,,對工商業(yè)實行統(tǒng)一管制。 “六莞”是國家對工商業(yè)的一切經(jīng)營活動實行統(tǒng)管的政策,。它所涉及的范圍除一切工商經(jīng)營活動外,,有關財政稅收及對人民的非生產(chǎn)性貸款等活動也包括在內。統(tǒng)管的具體項目有鹽,、鐵,、酒等,這些統(tǒng)統(tǒng)由國家實行專賣,;冶鐵,、銅器具及錢幣的鑄造由國家主管;同時對山澤之利嚴加控制,。 “五均”是指政府對全國工商業(yè)的經(jīng)營及物價進行嚴格的管制,。管制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城市,把原有的職官更名為五均司市師,各司市師之下設交易承五人,,錢府承一人,。職責主要是平定物價、開展平準業(yè)務,、收購市場上的滯銷商品,、對農(nóng)民及小生產(chǎn)者進行賒貸。 “五均和賒貸”是經(jīng)濟管制政策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正如詔書所云:“今開賒貸,,張五均,設諸斡者,,所以齊眾庶,,抑并兼也�,!逼渲�,,以“市平”均衡物價來抑制商賈;以收購滯銷商品來保護小生產(chǎn)者,;以平價出售商品來維護消費者,;以賒貸來限制高利貸對民眾的盤剝�,?梢�,,“五均”、“六莞”的總目的是為了節(jié)制不法商人對農(nóng)民的盤剝,,制止高利貸的猖獗活動,,以解決日益激化的各種社會矛盾。當然,,也不排除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的意圖,。
四是,改革幣制,。進入西漢后期,,自漢昭帝以來幣制日益壞亂,官鑄五銖錢的重量不斷減輕,,竟出現(xiàn)了0.5克的小五銖錢,。而且在私鑄偽幣日益增多的情況下,平帝元始中鑄造五銖錢多達“二百八十億萬余”,,引起了貨幣貶值和物價飛漲,。通貨膨脹又給國家?guī)砹苏謩邮帯⒔?jīng)濟蕭條等嚴重后果,。出于挽救社會危機的現(xiàn)實需要,,逼使王莽不得不頻繁進行幣制改革。 王莽幣制改革一共進行了四次。第一次是在居攝二年(公元7年),,效仿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貨幣,,鑄造錯刀,每枚值五千,;契刀,,每枚值五百;大錢,,每枚值五十,,規(guī)定與原有的五銖錢同時并用。由于新幣多名實不符,,民多盜鑄。尤其是金質的錯刀幣,,使盜鑄者獲利豐厚,。第二次是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將錯刀,、契刀及五銖錢一并廢除,,另鑄一種小錢取代五銖錢,與原來的大錢同時流通,。接著,,又于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進行了第三次幣制改革,改金,、銀,、龜、貝,、錢,、布名為“寶貨”,分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如此繁雜紛亂的幣制使用起來十分不便,,民間拒而不用,,只好廢止,保留大錢和小錢兩種貨幣繼續(xù)流通,。第四次幣制改革是在天鳳元年(公元14年),,除再次發(fā)行金、銀,、龜,、貝錢幣外,又發(fā)行兩種新幣,即貨布和貨泉,,貨布重二十五銖,,貨泉重五銖。廢除大錢和小錢后,,流通貨幣只剩下貨布和貨泉兩種了,。 盡管王莽前后四次改革幣制,總體說來都是失敗的,。其幣制改革中的錯誤:一是變動過于頻繁,,二是對舊幣處理失當,三是幣制本身存在嚴重缺陷,,四是只知求助于政治權力而不尊重貨幣經(jīng)濟規(guī)律,。僅就他推行的多達五物、六名,、二十八品的“寶貨”來說,,這在世界貨幣史上也是絕無僅有的奇聞。他以為貨幣價值可以由統(tǒng)治者隨意規(guī)定,,似乎依靠特權就可以使一切貨幣問題迎刃而解,,這種只從貨幣流通著眼而忽視貨幣自身價值的幣制改革,只能以失敗而告終,。
失敗的原因與啟示: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強制
王莽的財政改革來也匆匆,去也匆匆,,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失敗了,,在這片燒焦的灰跡中有沒有閃亮的地方值得肯定呢? 如果從當時的社會形勢分析,,可以肯定王莽改革的主觀愿望是好的,。他認識到土地私有制與土地的自由買賣是產(chǎn)生土地兼并的根源,而土地兼并加劇的嚴重后果,,直接導致小農(nóng)經(jīng)濟的破產(chǎn),,使佃農(nóng)備受侵凌和劫掠。只有改天下田地為“王田”,,禁止土地自由買賣,,才能遏制土地兼并,使耕者有其田,,緩和階級矛盾,,維護封建統(tǒng)治秩序。他認識到私奴婢的大量出現(xiàn),,造成農(nóng)業(yè)勞動力缺乏,,要發(fā)展生產(chǎn)必須解決私奴婢問題,。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的鹽、鐵只有國家統(tǒng)一管理,,才會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減輕民眾的痛苦與生產(chǎn)困難。不抑制私人高利貸,,就難以達到促進生產(chǎn)的目的,。從其改革的目的看,哪條改革都無可厚非,。只是改革的措施背離了主觀愿望而已,。
王莽改革雖然全面失敗了,但給我們留下深刻的啟示,。
一是改革不能急于求成,。王莽改革過于求成,這次改革不僅從內容上涵蓋了財經(jīng)領域的各個方面,,而且在始建國元年四月至二年十二月僅一年多的時間內,,就先后推出“王田”制、奴婢私屬制,、“寶貨”制以及“五均六莞”等多項改革措施,這在中國歷史上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各種舉措,,同時出臺,畢其功于一役,,必然顧此失彼,,一招失靈,滿盤皆輸,。
二是改革不能急功近利,。王莽標榜自己以“齊眾庶,抑兼并”為改制的宗旨,,可實際上卻是分割商賈之利為己有的劫取手段,。結果,自然要引起商賈,、尤其是“三位一體”的朝廷命臣們的強烈反對,。
三是改革不能理想化,要結合實際,。脫離實際的理想化改革,,不論什么時代都是不會成功的。如在土地私有觀念已確立數(shù)百年的西漢后期,,土地已經(jīng)完全私有,,土地買賣已是人們習以為常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實行王田制,把土地全部收為國有顯然違背了經(jīng)濟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這種土地制度不僅大地主官僚堅決反對,,而且一般的自耕農(nóng)民也不愿意。
四是改革必須與時俱進,,不能泥古,。王莽在改革中每有舉動必欲依古,如“王田制”仿照古井田法,,“五均”依據(jù)《周禮》,,幣制改革借重原始的龜貝、春秋時的錯刀,、契刀等,。這種早已過時的制度不能適應新時代的要求,泥古必敗,。
五是改革不能強制,。在推行改革措施中,王莽竟然采取強制手段,,以嚴刑峻法,,對付違抗者。致使吏用苛暴立威,,侵刻小民,,富者不得自保,貧者無以自存,,起為盜賊,。搞得天下騷亂,四鄰不安,,民不聊生,,國無寧日,使“新”莽政權瀕臨絕境,。
最后,,在農(nóng)民起義和西漢宗室舊臣的聯(lián)合反抗下,王莽在窮途末路中已經(jīng)無力回天,。地皇四年(公元23年),,農(nóng)民起義軍攻進長安,王莽被殺,,短命的“新”莽政權亦隨之宣告覆滅了,。
(作者為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