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0日,商務部公布了自美國進口的取向電工鋼“雙反”調(diào)查及自俄羅斯進口的取向電工鋼反傾銷調(diào)查的最終裁定,。商務部表示,,這是中國首次對進口產(chǎn)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調(diào)查,。 公告決定自2010年4月11日起,,對進口自美俄的取向電工鋼征收相應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其中,,美國兩家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7.8%和19.9%,,未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64.8%;兩家應訴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11.7%和12.0%,,未應訴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44.6%,;俄羅斯兩家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6.3%,,未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25%。 就在中國商務部對自美進口的取向電工鋼實施
“雙反”調(diào)查的前一天,,美國商務部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油井管征收29.94%至99.14%的反傾銷稅,,涉案金額超過10億美元。 雖然時間上有所契合,,但商務部對此表示,,中國調(diào)查機關(guān)在調(diào)查過程中遵守中國法律和世貿(mào)組織規(guī)則,堅持公正合理,、程序正當和透明度等原則,,依照法律和事實做出最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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