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中國出口輪胎發(fā)起的“特保案”成為近期關注的焦點。在12日國新辦新聞發(fā)布會上,商務部副部長傅自應將其定義為貿易保護主義行為,。 事情起源于2009年4月20日,,應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申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簡稱ITC)對我國乘用車輪胎發(fā)起特保調查,稱近年來中國乘用車輪胎對美出口激增,中國低價產品的大量涌入對美國內產業(yè)造成市場擾亂,要求美政府實施每年2100萬條的配額限制,。美國總統將于9月17日前做出是否采取措施的最終決定。 根據商務部統計,,2008年我國輪胎出口金額約22億美元,。有關專家表示,一旦上述措施獲批施行,,中國輪胎出口美國市場份額將損失近半,。 對于申請人“近年來中國乘用車輪胎對美出口激增”的說法,商務部向本報提供的相關陳述意見指出,,即使是根據申請人自己的數據,,進口自中國的涉案產品增長最明顯的2007至2008年間,增長率也只有11%,,這是非常溫和的增長,。 針對該“特保案”,傅自應評論稱:“既缺乏事實基礎,,又缺乏法律依據,。”說其缺乏事實基礎,,是因為中國對美國輪胎出口從2004年到2007年間大概增長三倍,。同期,美國輪胎制造商的利潤增長了兩倍,,中國對美國輪胎出口的增長,,對美國輪胎生產商沒有造成實質性的傷害;說其缺乏法律依據,,是因為這違反了WTO規(guī)則,,是一種貿易保護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