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個稅起征點的問題正在研究,,財政部將會根據(jù)消費支出和物價的情況,,進行綜合研究,。(11月15日《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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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又注意到,同日,,經(jīng)濟學家茅于軾說:“我認為應該提高到8000元,。”
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1980年確定為800元后,,在全社會的強烈呼吁下,,打破了26年不變的狀況,于2006年1月1日起調整至1600元,,僅過兩年后,自2008年3月1日起又提高到2000元,。然而,,筆者認為,還有大幅上調的空間,。雖然兩年調整了兩次,,從28年前的800元調整到了現(xiàn)在的2000元,但是,,這種調整是在800元低基數(shù)上提高的,,并不能說明2000元起征點就是一個合理和較高的水平。是否合理,,也許從1980年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確立800元起征點時能夠說明一些問題。 28年前,,確立800元個稅起征點時,,當時,全社會在崗普通職工平均月收入在50元左右,。800元起征點是在崗職工工資的16倍,。記得當時開征個人所得稅的目的主要在于遏制過高收入,防止貧富差距拉大,。因為,,那時,人們工資普遍較低,國家沒有把征收工薪階層個人所得作為稅收的來源之一,。如果按照16倍推算,,
2007年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月均1148元,,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應該在18000元左右,;按照城鎮(zhèn)職工平均月收入2500元計算,起征點應該在40000元,。 同時,,全球金融危機已經(jīng)對我國實體經(jīng)濟帶來了影響,逼迫我們必須轉變經(jīng)濟拉動方式,,切實擴大內(nèi)需,、啟動消費。為此,,國家確立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目的在于通過擴大投資、啟動內(nèi)需,,迅速彌補出口下降對我國經(jīng)濟的影響,。這其中切實把消費啟動起來是關鍵,也是長遠之際,,更是積極的財政政策題中之義,。從消費傾向看,中低收入者消費傾向最為強烈,。通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強其消費能力;而提高占比例最大的中等收入者特別是工薪階層(月收入在三千元至一萬元)消費能力,,通過減輕其所得稅稅賦是措施之一,。因此,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擴大內(nèi)需之要求,。 但同時也必須認識到,,1980年以800元為起征點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后,隨著我國經(jīng)濟快速發(fā)展和居民收入的不斷增加,,個人所得稅已經(jīng)成為我國稅收的重要來源之一,。征收個人所得稅能夠給社會保障事業(yè)提供堅實的資金來源,也是發(fā)達國家的通用做法,,還能培養(yǎng)百姓的納稅意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過高可能影響國家稅收來源,過低可能影響百姓消費,、失去調節(jié)收入差距過大的功能,。因此,,筆者認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應該為當前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2007年為1148元)的4到5倍為宜,,即:5000元左右,。 希望財政部盡快拿出具體意見,在廣泛征求民眾意見基礎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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