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物價上漲速度較快,每當看到財政收入完成情況的報道,都會響起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呼聲,。
近一段時間以來,,這一呼聲再次響起,不僅專家,、學者強烈呼吁要求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就連財政部部長謝旭人也發(fā)表文章,表達了對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相同看法,。 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看來已是大勢所趨,它將成為現(xiàn)階段減輕中低收入者負擔,、緩解通貨膨脹壓力,、推進社會公平的一項重要舉措。 但是,,對于個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筆者認為,我們都跌入了起征點“陷阱”,,把目光過多地放在了起征點上,,放在對起征點的提高上,而忽視了個人所得稅政策對高收入者的收入調節(jié)作用,。 大家知道,,貧富差距的拉大,既有低收入者收入增長太慢的原因,,也有高收入者收入增長太快的原因,。要縮小這種差距,,不僅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而且要遏制高收入者收入的過快增長,、無序增長,。要遏制高收入者收入增長過快,一方面可以通過完善制度,、出臺政策,、規(guī)范行為,限制不正常的收入過快增長,;另一方面就是充分發(fā)揮稅收政策的調節(jié)作用,,對高收入行業(yè)、高收入者課以重稅,,迫使其規(guī)范收入行為,,減少高收入者的實際收入。 很顯然,,個人所得稅作為一種“公平稅”,,既有保護低收入者利益的功能,更有調節(jié)高收入者利益行為的功能,,不僅要通過提高起征點,,減輕低收入者的負擔,更要通過稅率的調整,,遏制高收入者的收入增長過快,,縮小社會的收入差距,實現(xiàn)社會的相對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屬于高收入階層的專家、學者,,他們雖然強烈呼吁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卻從來沒有呼吁如何對高收入者的收入進行調節(jié),這也是我們跌入起征點“陷阱”的一個重要原因,。 如果僅僅關注起征點,,而不關注對高收入者的收入調節(jié),縱然起征點提高了,,也不會對社會公平產生太大的作用,。因為,高收入者收入的增長,,遠遠超過低收入者那可憐的一點“起征點利益”,。 所以,當我們在積極呼吁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更應當積極呼吁如何調節(jié)高收入者的收入,、加大對高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只有同時顧及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兩個階層,個人所得稅政策的作用才能得到更好,、更有效,、更全面的發(fā)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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