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忽然頒布限購機動車的新政之后,與其相隔數千公里的一些城市開始變得“風聲鶴唳”,。據悉,,太原市政府日前在人大會議上提出了將機動車控制在110萬輛以內的目標,引發(fā)了市民“閃電限購”的聯想,。雖然接受媒體采訪的政府工作人員表示,,尚未收到機動車限購文件,但當地4S店顧客流量已有明顯增長,。除太原外,,因深圳限購而出現同樣恐慌情緒的地方,還有西安,、鄭州等城市,。
不知道出現傳言的這幾個城市是否真打算限購機動車,但可以肯定的是,,隨著邊際效應的遞減,,限購治堵這種本就簡單粗暴的公共政策,將越來越“閃電化”和“不講道理”,。對地方政府而言,要防止提前一窩蜂購車或囤積車號的行為出現,,就要盡量使政策出臺讓人措手不及;而隨著限購城市的增加,,市民卻越來越會有心理預期和提前準備的動機。由此,,為達到治堵目標,,地方政府只能趕早不趕晚、宜快不宜遲。2013年年末和2014年年末,,天津和深圳相繼上演“閃電限購”,,就是例證。
且不論這種方式是否符合公共政策論證和出臺的程序,,僅從效果上看,,也產生了若干后遺癥,刺激了短期求快的治理思路,、放大了以堵(限購)治堵(堵車)的邏輯,,使各個城市變成了彼此孤立的治理主體。實際上,,交通擁堵因城市體量,、交通規(guī)劃、資源集中而產生,,是一種城市發(fā)展的伴隨性問題,,因此也肯定不會僅靠限號、限購就能夠解決,。
很明顯的一點是,,一個壟斷資源的城市,無論如何提高公共交通能力,,如何限號出行,、搖號購車,都不可能完全解決擁堵問題,。二線城市學到了一線城市治堵的權宜之計,,也更應該充分吸取這些城市的教訓,適當分散醫(yī)療,、教育資源,,將知識密集型的產業(yè)園區(qū)合理規(guī)劃到更大的范圍內,而非城市核心地帶,。
近些年來,,社會資源由農村向城市集中、再由城市向特大城市集中,,已經成為經濟發(fā)展中的慣性,。這其實也意味著,要長久治堵,,不能完全把單個城市作為治理主體,,即不能讓各個城市各自為營。只能在更大的治理范圍內,,將交通擁堵作為區(qū)域規(guī)劃,、區(qū)域一體化的子命題解決,,與城鎮(zhèn)化發(fā)展相統(tǒng)籌,才能找到正確方向,。
所以,,還是要讓一個“伴隨性”的問題,獲得一種“伴隨性”的解決方式,。別讓這種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的做法,連帶著市民的恐慌情緒,、政府的懶政思維和汽車代理商的鼓呼,,在各個城市間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