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近日表示,,直接稅比重提高是發(fā)展的趨勢,但這個過程很漫長,。1994年我國間接稅占比為75%,,20年后的今天這個比重下降到60%左右,流轉稅每年減少0.75個百分點,。個稅現(xiàn)在占比為6%至7%,到2020年占比要達到15%都很難,即個稅仍然是一個比重不大的稅種,。 而6日財政部公布三季度稅收分析數(shù)據(jù)顯示,,前三季度個稅同比增長12.4%,相較全部稅收7.4%的速度要高,。財政部對此解釋為,,由于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使得工資薪金及勞動報酬所得稅增長,。得益于個稅較高的增速,,今年前三季度個稅占全部稅收比重為6.3%,相比去年同期提高了0.3%,。 個人所得稅法從1980年頒布通過至今,,共經(jīng)歷6次修訂。其中,,最近三次調整中,,提高免征額都是核心內容。2011年免征額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使得個稅納稅人群從8400萬減至2400萬,,工薪納稅人群從28%下降到8%。 但是百姓對當前的個稅征收仍不滿意,,繼續(xù)提高個稅免征額成為普遍預期,。很多民眾認為,隨著生活成本不斷提高,,3500元的免征標準既不利于中低收入群體消費能力的提高,,更無法讓個稅征收真正起到二次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作用。 同時,,中低收入者是承擔個稅的主要對象,,真正高收入群體卻可以合理避稅。我國個稅采用分類征收的辦法,,收入被分為工薪所得,、稿酬所得、勞務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等種類,。工薪所得由單位代扣代繳,,相較其他收入征收率較高,逃稅可能性低,;而很多高收入人員不依靠工薪所得,,往往能逃脫個稅的征管,因此有人稱個稅已經(jīng)演變?yōu)椤肮ば蕉悺薄?BR> 此外,,個稅征收“一刀切”的方式欠妥,。一方面,,個稅未充分考慮家庭負擔因素,有些人收入雖然相對較高,,但是家庭負擔偏重,,要養(yǎng)好幾個人,政府應該適當減免,。還有人建議將交通費,、房租、房貸按揭也計入扣除額度,。另一方面,,個稅開征應考慮地區(qū)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物價的變化情況,。 筆者認為,,未來個稅改革不僅要起到調節(jié)收入分配差距的問題,還應該讓利于民,,只有民眾富了,,消費潛力才能真正釋放出來。 其一,,提高個稅起征點,,更多的藏富于民。有專家建議,,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每月收入5000元,。我國個人所得稅主要是由中低收入群體來承擔,發(fā)達國家的個稅更多是由高收入者來承擔,。 其二,,加強個稅其他領域征管力度,扭轉個稅“逆向調節(jié)”的現(xiàn)象,。除了工薪所得,,我國的稅務部門在稿酬所得、勞務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等,,往往征管不力,。應適當下放權力,讓地方政府去加強這方面的征管力度,。 其三,,個稅征收應該按家庭、地區(qū)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物價變化而征收,。如果把不同家庭,、不同地區(qū),、不同時段的物價變化都考慮進個稅征收體系中來,,達到“減稅為薪”的目標,政府應進一步讓利于民,,這不僅關系到社會的公平正義,,還關系到內需能否真正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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