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正式在市直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中推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除大部分公車將被拍賣外,對參加車改的縣級(含縣級)以下人員每人每月300~2500元不等,,分9檔發(fā)放個人公務交通補貼。新余市的探索能否剎住車輪上的腐敗,,引發(fā)各界關注,。
公車私用,、超編超標配置,、豪華裝飾……近年來,,“車輪腐敗”屢見報端,,公眾對此早就怨聲載道。甚至前不久五糧液集團公開拍賣340余輛公務車輛這樣的好舉措,,也因其中悍馬、輝騰,、沃爾沃、奧迪等超標車赫然在列,,反而引來公眾更為強烈的批評之聲,。
面對“車輪腐敗”積弊,不少地方先行先試,,已經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由于我國公車改革尚處于起步和摸索階段,,公車管理制度改革仍沒有通行的操作原則,,使得長期以來公車改革只是在少數部門,、少數地區(qū)自發(fā)進行,。結果,那些改革先行者一邊要承受內部“動誰奶酪”的壓力,,一邊還要面對公眾“改革不給力”的質疑。
就新余車改新政來說,,其效果不可謂不明顯,。據測算,,車改后新余全市在公車運行成本這一塊,,能直接節(jié)約的成本就有500萬元左右;如果加上長期的成本核算,,平均一年節(jié)約的行政成本最多可達1500萬元左右,,節(jié)約率達20%到25%,。但盡管如此,公眾還是質疑不斷,,不少人指出,最高每月2500元的補貼標準太高,。
如果從政策制定者角度來看,地方搞公車改革,,要一下子讓所有人滿意,,難度很大:一下子全部取消公車,,公務人員接受不了;如果明確按標準發(fā)放車補,又會引來“干部車補甚至比普通職工工資還高”的質疑,。公車開銷就像一塊“肥肉”,爛在鍋里的“公務三分之一,領導三分之一,,司機三分之一”,,盡管賬面上浪費驚人,,但人們感覺不明顯。一旦撈出來放誰碗里,,立即就讓人感受到了明顯的差距,,引來“變相發(fā)福利”的質疑,。
近些年,輿論對公車改革一直不斷在呼吁,,地方也在努力試點,,但就是看不到大規(guī)模推行,個別地方反而有止步之嫌,。根本原因,其實還在于把公車當成了一塊“肥肉”:一方面,,個別領導干部習慣了獨享,,一旦撤銷公車,仿佛就不能正常開展工作了;另一方面,,改革者在分配時又搖擺不定,,既想讓習慣公車者利益不受損,,又想讓公眾利益有保障,。
“改革中觸動利益比觸及靈魂還難”,,公車改革就是這句話最好的印證。公車改革任重道遠,,我們須認識到,公車改革的最終目的是剔除公車的奢侈品屬性,,還原其工具屬性,,讓公車只在公務活動必需的時候存在,。公車改革靠“車補”只是第一步,,最終還是靠深化政策,實現公務出行社會化,。如果公務員和普通公眾一樣,,習慣于乘坐出租、地鐵,、公交出行工作,,社會也就不會再為“車補”多少而糾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