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國土部、住建部昨日聯合召開“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視頻會議,。會議強調,打擊小產權房既要處理事,,又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要求各地近期對此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選擇1-2起頂風違法的小產權房違法案件,,依法從嚴處理,。
在此之前,兩部門已經聯合下發(fā)緊急通知,,要求堅決遏制在建,、在售小產權房行為,。
無風不起浪。小產權房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驟熱起來,,在于對小產權房轉正的預期升溫,。《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寫道:“在符合規(guī)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小產權房從這一表述中,,讀出了自以為是的“農村建設用地入市”,卻把“在符合規(guī)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有意無意地忽略掉,。因此,,與其說是預期,不如說是炒作,。這也是為什么兩部門在緊急通知里強調“要求全面,、正確地領會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城鄉(xiāng)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等措施”。兩部門連續(xù)的表態(tài),,可以說是給小產權房轉正的預期來了一盆涼水,。
兩部門的嚴厲表態(tài),意在降溫非理性的預期,,意在殺雞給猴看,,而無法指望其能夠解決小產權房。類似的表態(tài)在過去這些年里絕不鮮見,。雖然時不時地定期清理一批,,但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小產權房的規(guī)模正在擴大,。
對于小產權房轉正的態(tài)度,,支持者和反對者大致伯仲。前者著眼于土地自由流轉和農民財產權利,,后者則更加看重市場經濟的產權保護和契約精神。小產權房是二元土地制度的產物,,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發(fā)展的一個燙手山芋,。甚至,即使是兩部門說要嚴打,,也只是對準“在建,、在售”的增量小產權房,而沒有將打擊范圍擴大至存量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便宜卻有風險,,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一方面,購買小產權房有無奈之舉的原因,,商品房實在買不起,,只好甘冒風險退而求其次;但另一方面,購買小產權房也存在著投機和僥幸的心理,,對賭政策遲早要“與時俱進”,,對賭法律遲早“法不責眾”。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小產權房是非法的,。雖然說在改革的歷史上,很多我們所認為的突破,,比如包產到戶,,在剛開始時就是違法的。后來在改革的推動下,,修改了法律,,從而轉正。小產權房可否復制這一路徑呢?
答案毫無疑問是否定的,。如果小產權房在不支付差價的情況下實現轉正,,就是對市場經濟中誠實守法的消費者一次嘲弄,是對產權保護和契約精神這兩大市場經濟支柱的一次砍伐,,是“生動”地給人們上演了一場“劣幣如何驅逐良幣”的大戲,。市場經濟需要正面的激勵作用,而非什么逆襲,。如果市場和法治不能優(yōu)先保障守法者的權利,,那么與打土豪也就沒什么分別了。因此,,小產權房的問題,,需要在引入補償機制的前提下探索解決方法,而不能繞開產權和契約,,來個一風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