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經(jīng)濟所研究員汪麗娜認為,,越是買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越難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公積金只能長期閑置在賬戶里,,等老了退休后提取,,公積金幾乎變成養(yǎng)老金。她呼吁,,住房公積金制度應(yīng)盡快改革,,不要有違初衷。(11月12日
人民網(wǎng))
汪麗娜研究員道出了一個老生常談問題,。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社會福利,,本意是為人們買房助一臂之力,只是長期以來,,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于買房,,繳存人只要不買房,公積金便只能躺在賬戶里睡大覺,。由此帶來的問題是,,越是富有、越有能力購房的人,,越能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好處;越是貧困、越買不起房的人,,越是無法享受住房公積金之福利,。住房公積金“助富”不“濟貧”,既對低收入者不公平,,也與住房公積金的制度設(shè)計初衷相違背,。
鑒于此,近年來不少地方出臺了變通措施,,住房公積金不僅可用于購房,,還可用于租房、修房以及治療重大疾病等,,公積金的使用范圍在不斷擴展,。這些變通措施無疑值得肯定,但申請公積金時的種種門檻讓人望而卻步,。
比如,,雖然北京市規(guī)定公積金可用于租房,但同時規(guī)定提取公積金須出示房屋租賃合同以及房租完稅發(fā)票,,而房東出租房屋往往并沒有繳稅,。沒有完稅發(fā)票,租房者要么自己支付稅金,,要么放棄提取公積金,,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錢繼續(xù)躺在賬戶里睡大覺。房價畸高,北京尤甚,,在此情況下,,即使要征收“房租稅”,也不應(yīng)作為租房者提取公積金的前提條件,,因為“房租稅”由房東繳納,,與租房者無關(guān),不繳“房租稅”并非租房者的責(zé)任,。房東不繳稅便禁止租客提取公積金,,板子明顯打錯了人。
住房公積金變成養(yǎng)老金,,看上去并不是太壞的事情,。可問題是,,公積金躺在賬戶里,,年利率只有0.35%,遠低于銀行存款利率,。這又讓人匪夷所思,,公積金的利率為何如此之低?低率畸低,意味著公積金“躺著縮水”,,當它變成養(yǎng)老金時,,人們提出來的錢相比存進去的錢已大幅貶值。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社會福利,,本就具有社會保障的性質(zhì),,應(yīng)將之與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結(jié)合起來。在這方面,,其他國家的做法可資借鑒,,比如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就是集多種社會保障于一體的福利制度,,住房公積金與其他社會保障之間具有共通性,,民眾不管是購房還是治病,不管養(yǎng)老還是子女教育,,都可以支取和使用自己賬戶里的公積金,。
應(yīng)當明確的是,住房公積金屬于繳存人所有,,老百姓是其賬戶里公積金的主人,,何時支取、如何使用這筆錢,,應(yīng)當更多地由繳存人自己做主,。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只要符合“濟貧”的原則,不違背社會保障性質(zhì),繳存人就應(yīng)擁有自主支配和使用的權(quán)利,,這項權(quán)利不應(yīng)被變相剝奪,。因此,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應(yīng)進一步擴大,,以提高其使用率,,為社會保障助一臂之力,讓更多民眾能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