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部門建議,,把擁有(購買或租賃)停車泊位,作為申請小客車搖號的資格審核條件之一”——這條消息一出,,刺痛了不少苦苦搖號和爭搶車位的市民,。難解的首都交通問題,因搖號難,、停車難再次被置于風口浪尖,。
雖只是“建議”,不過,,其引發(fā)的公眾質疑,、不滿,仍值得深長思之,。這背后,,其實是對城市如何治堵、公共政策如何制定的一些思考,。
停車難,,是北京城市管理中的緊迫難題。機動車,,是首都治堵,、治霾兩大工程的交匯點。一定程度上,,機動車駕駛人既是“堵”和“霾”的制造者,,又是受害者。城市的環(huán)境容量有限,,北京再也無法承受前些年那樣的機動車爆發(fā)式增長了,。用車成本的上升和出行權利的受限,是一種客觀趨勢,。
為緩解停車難,,北京此前不斷推出相關政策。2011年實施的“購車搖號”,,限制了無數(shù)購車人的權利,,也讓首都機動車保有量達到500萬輛的時間延后了11個月,客觀上減緩了停車難的升級,。之后,,通過上漲中心城區(qū)停車費的方式,以經(jīng)濟杠桿來平衡,,但還是未能根治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看一看這些數(shù)據(jù)吧:北京現(xiàn)有機動車為540萬輛,,正式停車位卻只有276萬個,。車位缺口如此巨大,交通部門自然“壓力山大”,,想出“搖號者須有停車位”這一招,,也有其無奈。
可以想見,,如果此招一出,,將令市民的購車門檻再度提高,部分市民的不滿也正在于此,。當然,,最大的不滿還在于,相關部門一味靠“限”破題的管理思路,。
事實上,,憑車位購車的這一做法,北京也曾執(zhí)行多年,,最終因停車位趕不上汽車數(shù)量的增長,、出現(xiàn)大量“泊位證明”造假現(xiàn)象,而被停止執(zhí)行,。今天反思,,造假行為的背后實則是“車”與“位”的矛盾。這一過程也證明,,回避矛盾,、因噎廢食,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導致矛盾更加突出。
應該有更好的思路,。北京這幾年為緩解停車難而采取的不少措施,,就可圈可點。比如,,通過加強停車場規(guī)劃和建設,,積極增加停車資源供給;通過大力發(fā)展公交、提高便捷度與舒適性,,以“替代效應”減緩機動車,、停車位的需求。一些缺少停車位的老街區(qū),,通過社區(qū)自治,、合理規(guī)劃使許多車位“無中生有”,、“錯峰泊車”;一些機關大院,嘗試下班后開放停車場供居民使用,。這些可貴的挖潛探索收到了不錯的效果,,既避免亂停車的“公地效應”,也減少“畫地為牢”造成的資源浪費,。這些做法和思路,,理應在更大范圍和更高層次推開。
公共政策的制定,,應以最大化滿足大多數(shù)人的利益和訴求為目標,。在資源極度稀缺的當下,尤其應該盡量避免簡單地靠提高門檻,、加強管制來減少需求,。城市治理是復雜的難題,“堵”要科學,,“疏”更緊迫,,只有最終加強和改善公共產品的供給,才能徹底解決停車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