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年高速建設,,保障房進入“產出”高峰,,但一些地方保障房入住率低,,“民心房”屢遭尷尬,。山東1.29萬套,,海南9000多套,,廣東1.15萬套,,云南2.3萬套……近日多個省份審計結果暴露出保障房空置問題,,4個省5萬套保障房上演“空城計”。(8月8日《經濟參考報》)
一邊是低收入群體面對房價高企“望房興嘆”,,對“住有所居”有著迫切需求,一邊卻是本該“一房難求”的保障房面臨“愁嫁”尷尬,,空置率高企,。這大大違背了我們建設保障房的初衷。
從表面上看,,位置偏,、配套差、質量劣,,是導致保障房“有房無人”的主要原因,。再加上近年來保障房問題不斷,墻體開裂,、頂棚滲水,、紙糊防盜門等質量缺陷令人觸目驚心,公眾更加敬而遠之,,退避三舍,。
追根溯源,,這一系列問題又都源于一個共同的癥結,責任感缺失,。對于一些地方政府來說,,根本沒有把保障房建設作為“安居工程”,視為政府理應提供的公共福利,,而是將其當做展示政績的“面子工程”,,看成賞賜給群眾的陽光雨露。在這種思維驅使下,,有關部門只會算“經濟小賬”,,不會算“民生大賬”;只愿把偏遠地區(qū)的地塊拿來湊數,,不愿動中心黃金地段的奶酪,;只是為應付任務完成指標,而舍不得投入資金完善設施,,投入精力保障質量,。
責任感“空心”,一方面在于政府部門公共立場出現偏差,,更重要的是考核機制不完善,,導致地方政府缺乏把好事做好的壓力和動力。新一輪大規(guī)模保障房建設啟動以來,,中央對于地方的考核僅限于保障房的開工率和竣工率,,入住率并未納入其中。也就是說,,只要把房子蓋起來,,即使配套再不如人意,公眾再用腳投票,,有關部門也不會因為保障房空置而擔責,。于是,以次充好,、濫竽充數,、敷衍塞責、應付了事,,就成為某種意義上的潛規(guī)則,。
去年,河南出臺規(guī)定,,要求各地對于選址距離中心城區(qū)過遠,、缺少配套基礎設施的項目不予立項,不予審批,;對配套基礎設施不能滿足基本入住條件的項目限期整改,,不達標的一律不組織驗收,。前不久,陜西首次將保障房入住率納入考核體系,,且在各項指標中分值最高,。這些經驗值得好好借鑒推廣,上升為國家制度,,建立和完善監(jiān)督管理,、考核問責機制,倒逼地方政府切實負起責任,,確保保障房真正起到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