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棒終于落下,。北京時間6月4日晚,歐盟委員會正式就去年9月啟動的對華光伏產品“雙反”調查作出初裁,,決定從2013年6月6日起至8月6日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組件征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如果其間雙方未能達成新的和解協(xié)議,,自8月6日起,反傾銷稅率將升至47.6%,。 相對于此前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向中國輸歐太陽能產品征收5年47%臨時關稅的提案,,歐盟委員會的初步裁定已相對和緩。征收兩個月11.8%的臨時反傾銷稅,,為國內光伏企業(yè)調整生產營銷計劃,、提出反制措施提供了時間和空間。但是,,就這起歐盟歷史上可能涉及金額最大的“雙反案”而言,,無論加稅稅率是高是低,,都改變不了其“懲罰性”本質,而這種懲罰完全站不住腳,。 比如,,對中國輸歐光伏產品的補貼政策加以指責,即屬無理,。作為全球主要經濟體都看重的戰(zhàn)略性行業(yè),無論歐美還是中國,,都實行了一定程度的扶持政策,,歐盟內部實施的補貼力度尤其大。自己可為而他人不可為,,不符合國際貿易應遵循的準則,。 由此提供給我們的第一個啟示是:自由貿易作為一種共守原則,事實上經常被人利用,。借自由貿易的大旗,,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歐洲連續(xù)7個季度的經濟衰退,,正在刺激著貿易保護主義壁壘的增高,。如果這種趨勢繼續(xù)下去,全球經濟一體化就可能走向“去全球化”,。對此,,國內政府、行業(yè)公會和企業(yè)層面,,都需有所防范,,并制訂出適當的應對措施。 在看到外部貿易環(huán)境惡化的同時,,這起“雙反案”還提供了第二個啟示,。隨著中國輸歐光伏產品成本被抬高,國內本來就處于困境中的光伏產業(yè),,很可能面臨新的重創(chuàng),。不能不思考:為什么一個“雙反”案,就可能傷及一個新型產業(yè)的元氣,? 這其實暴露出國內光伏產業(yè)在政策扶持,、產業(yè)布局等方面,都存在弊端,。在政策扶持方面,,光伏產業(yè)的巨大市場前景,導致了一哄而上,。在假性繁榮中,,國內企業(yè)多重視資本運營而忽視技術研發(fā),無法占據產業(yè)鏈上游,天然受制于人,。此外,,由于此前成本過高以及行業(yè)壁壘,國內光伏產品并入電網難上加難,,導致無法依托國內市場生存,,60%以上的產品必須向外銷售。失衡的布局,,導致國外政策一變,,就可能讓光伏企業(yè)遭遇寒流。 “雙反”案的背后,,不僅是經濟賬,,還有戰(zhàn)略賬。在計算“雙反”案可能導致中歐多大的雙輸的同時,,它也提醒:發(fā)展一個新型戰(zhàn)略產業(yè),,如何才能少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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