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公眾享有的免費通行這種全民福利,,政府應當提供足夠的公共財政支持,,既不能讓公路企業(yè)埋單,也不能轉嫁給公眾,。 近日,,交通運輸部官網(wǎng)公布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其中“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jīng)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成為輿論關注焦點,。一時間,,許多公眾通過網(wǎng)站留言、微博評論等方式提出質疑:惠民的免費政策最后怎么變成了延長收費年限,? 春節(jié),、國慶節(jié)等法定假日期間高速公路免費通行,原本是全民福利,,如今卻要通過延長收費年限的方式來返還,,這種“我請客,你埋單”的做法自然會引來公眾的不解和不滿,。況且,,免費政策只是針對7座以下的小客車,,憑什么讓大客車和貨車也要為延長收費埋單?國家對高速公路收費期限有明確規(guī)定,,憑什么因免費通行而朝令夕改,? 政府在做出免費通行決定時,實際上是在發(fā)放全民福利,,追求的是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xiàn),。這種全民福利從行政法理論上說是一種行政給付,它是公眾的權利,、政府的責任,,不能變成政府的權力、公眾的責任,。換言之,公眾在享有免費通行這種全民福利時,,政府應當提供足夠的公共財政支持,,既不能讓公路企業(yè)埋單,也不能轉嫁給公眾,。 為全民提供福利,,是政府的法定義務。當政府的行政給付變?yōu)榛诠娤碛械姆ǘ嗬麜r,,行政給付才能真正發(fā)揮造福民眾,、造福社會的作用,政府也才能真正轉變?yōu)榉⻊招驼�,。正如�?jīng)濟學家張維迎在論述現(xiàn)代政府作為時所言,,政府的目標應該是最大化全民的福利,而不是最大化政府財政收入,,也不是最大化政府控制的資產(chǎn),。 李克強總理多次強調,要加快政府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發(fā)揮好改革對推動科學發(fā)展的強大作用。而加快建設服務型和法治型政府,,做出更多的行政給付行為,,給予公眾更多的全民福利,則是轉變政府職能的題中之義,。然而,,行政給付作為行政機關的一種法律行為,目前缺乏相應的法律進行規(guī)范,,也沒有明確的具體實施程序,,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全民福利就有可能朝令夕改,甚至變味,、走樣,。 可以預見,隨著經(jīng)濟社會的發(fā)展,,我國的全民福利會越來越多,。要讓老百姓在經(jīng)濟發(fā)展中真正得到更多實惠,一方面,,政府和公眾都要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政府恪守法定義務,公眾依法維護權利,;另一方面,,要把行政行為的權力關進法律的籠子里,為公眾享有全民福利提供健全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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