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意建立擴大消費的長效機制,是新思路,,前所未有,;而且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提振消費刻不容緩,。而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并不清楚何為長效機制,,不僅政府對此沒做解釋,學界相關的文章雖然多,,但對長效機制是怎回事也只字未提,。這些天我思來想去,想到了兩條,,不知別人怎么看,,這里來說說我的看法。
原則上,,說收入決定消費不應該錯,。擺明的一點,消費不可能是無源之水,。你手里有錢(收入)能消費,,不然囊中空空,即便想消費人家也不會把商品賣給你,。當然,,現代市場經濟,銀行業(yè)發(fā)達,,你可以借助“信用”去消費,,但“信用消費”有個前提,那就是你要首先有“信用”,。何謂“信用”,?直白地講就是你要有償還能力(收入),銀行要相信你借錢消費后不會賴賬,。
這是一個角度,,若換個角度看,人們有收入就一定消費么,?恐怕未必,。這不單是因為國人有節(jié)儉的傳統,想深一層,,人們的收入按時間長短其實可分兩種:一是當期收入,,二是持久收入。經驗說,,當期收入高低會影響消費,,但對消費起決定作用的并非當期收入而是持久收入。何以見得,?將心比心吧,,假如你現在月薪一萬,請問你會花光用盡么,?假如你對未來預期樂觀,,也許會,;但若你預期將來收入會減少,是不是要存錢,?
引申到政策層面,這是說,,建立擴大消費的長效機制,,不僅要提高人們的當期收入,更重要的是要增加持久收入,。不久前中央提出2020年的居民收入與GDP要比2010年實現同步翻番,,這個表態(tài)非常好,好就好在能穩(wěn)定人們的預期,,有助拉動消費,。然而遺憾的是究竟如何理解翻番,至今人們眾說紛紜,,無一致說法,。
時下許多專家對翻番的解釋,在我看來皆過于復雜,。我理解,,所謂GDP翻番,是指2020年的產值以
2010年(基期)的不變價格算要增一倍,。簡單地說,,GDP翻番要刨去漲價的因素。比如2010年生產10噸鋼材,,價格每噸為4000元,,那么創(chuàng)造的GDP是4萬元。若2020年鋼材每噸漲到8000元,,那時生產10噸鋼的GDP就達8萬元,。這樣產值是翻番了,但扣除通脹經濟其實沒增長,。由此見,,GDP翻番說到底是產量要翻番。
收入翻番呢,?收入以貨幣衡量,,與GDP不同,不好以不變價格算,。理論上,,收入翻番可用2020年與2010年的貨幣購買力作對比,不過這樣處理很麻煩,,因為八年后的貨幣購買力今天無從知道,。而我想到的辦法很簡單,,做加法。比如,,今后居民收入每年增7%,,2020年居民收入能比
2010年翻一番,但這只是名義收入翻番,,因為有通脹,,實際收入未翻番。要確保實際收入翻番,,還得加上通脹率,,若今后CPI每年增
4%,則居民名義收入增長不能只是7%,,而應再加4%,,共增長11%。
擴大消費的第二個重點,,是適度通脹,。為何適度通脹可作為刺激消費的長效機制?最根本的理由,,是大眾消費心理買漲不買跌,。商品漲價就搶購;商品降價就持幣觀望,。兩年前市場上大蒜漲價,,很多人搶購大蒜;后來又傳言食鹽漲價,,人們又一窩蜂搶購食鹽,。可十多年前我花兩千多買VCD機,,數月后降至八百,,我推薦朋友去買,你猜我那朋友怎么說,?他說既然能從兩千多降到八百,,不信不會再降到五百,再等等吧,。
是的,,通脹確實能刺激消費,中外亦然,。但令人棘手的是,,國人歷來對通脹敏感,談“脹”色變,如此,,若把通脹作為擴消的長效機制豈不是要找罵,?
我完全理解國人為何反感通脹。說來也是,,通脹一旦來臨,,名義收入若追不上通脹實際收入就得下降,有誰希望日子越過越拮據呢,?這樣看,,人們反對通脹在情在理。不過今非昔比,,政府已承諾今后居民收入增長既與經濟增長同步,,又與通脹掛鉤,,若真如此我們當然不必再懼怕通脹,。問題是政府一定要兌現承諾,同時,,還得把通脹控制在適度范圍內,。通脹雖非洪水猛獸,但一旦成為脫韁野馬必危及經濟的健康,。
關于適度通脹,,我曾寫過多篇文章,中心意思是,,通脹不能高過
GDP或財政收入的增長,。而且也說過,通脹只可能由央行推動,,歸根到底是多發(fā)鈔票的結果,,所以控制通脹只能收銀根,而不能直接打壓價格,。寫到這里,,我想到了今天的房地產限購。據說,,政府限購房地產是因為房價過高,,而我的疑問是,房地產作為大宗消費品,,長期限購何以擴大消費,?
市場經濟奉行買賣自由,可以肯定,,限購絕非上選之策,。事實上,限購也不是穩(wěn)定房價的唯一辦法,。當下學界就有不少人建議,,應增加商品房供應,。是的,增加供給這與“限購”殊途同歸,,也可穩(wěn)定房價,。何況擴大消費已上升為國家戰(zhàn)略,政府的政策安排應服從這個戰(zhàn)略才是,。既如此,,抑制房價何不另辟蹊徑?我們沒必要一條道走到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