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IPO財務檢查風暴終于走過了自查程序,,進入了核查階段,。究竟本次專項財務檢查的宗旨能否貫徹到底,各方都在瞪著眼睛看,。
在本次在審IPO財務專項期間,,有162家企業(yè)提交了中止審查申請,其中,,主板,、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分別為9家,、47家,、106家。因未完成自查而提交中止審查申請的有107家企業(yè),,其中,,主板、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分別有28家,、49家,、30家。數(shù)據(jù)顯示,,這兩項統(tǒng)計不能互為兼容,,更確切的情形,需要更為權威的統(tǒng)計信息加以證明,。但不管如何,,自查所達到的喝退一批涉嫌造假的,嚇倒一些做賊心虛的公司的效果,,確實比較顯著,。
這次財務自查,據(jù)報道是由于擬上市企業(yè)2011年將下一年的利潤提前確認太多而催生的,。由于在排隊等候時遭遇了IPO暫停,,而低迷的外部經(jīng)濟環(huán)境又沒有能夠提供足夠的支持,即使沒有突如其來的財務自查,,這些“寅吃卯糧”的公司最后也未必達得到保持正增長的硬性條件,。大批撤單,對于相關的擬IPO企業(yè)來說,,本是對信息披露真實性負責的題中應有之義,。這次的財務自查,恰好給了他們一個下臺階的機會,。
耐人尋味的是,,沒人承認在這次自查中查出了問題。大家看到的解釋,,只是因為滿足不了有關硬指標而主動撤回,。在這一點上,可以說,,這次財務自查沒有獲得預期效應,。如果說這真實反映了滬深股市IPO的面貌,恐怕是難以讓人置信的,。
要不是IPO時間表無限期延遲,,在掌握了對號入座不二法門的中介機構(gòu)的一手操辦之下,某些擬上市公司的“寅吃卯糧”或仍不會露出一點半點破綻,,即使在上市以后經(jīng)不起定期信息披露的考驗,,通常也不難被解讀為“業(yè)績變臉”,而未必被疑有造假之嫌,。這也就難怪中介當事人在此次的財務檢查風暴中都寧愿把此類的行為視為一種意外,。而意外是無需承擔罪責的。
其實,“寅吃卯糧”只是滬深股市IPO造假行為的表現(xiàn)形式之一,,從以往的情況來看,,歷史沿革、股權關系,、財務信息,、關聯(lián)交易等關鍵性信息披露越是做得門兒清的,往往越是有可能貓膩多了去,,造假大了去,。以往的瓊民源,、紅光,、藍田、銀廣夏如此,,最近的綠大地,、萬福生科,更是如此,。問題是,,無論多么嚴重的欺詐造假,滬深股市迄今為止還沒有一例因此而被退市的,,更不用說將欺詐所得全額賠償給深受其害的投資者了,。在筆者看來,這正是滬深股市的IPO只怕過不了審核關而不怕承擔造假責任的癥結(jié)之所在,。
從這個角度看,,我們應充分肯定此次第一階段財務自查所取得的成果,并期待第一批對所抽取的30家企業(yè)所進行的抽查,,包括此后的N批次抽查,,應會比擬IPO企業(yè)的自查更嚴格,也更規(guī)范,。因為假如這樣的自查,、抽查、核查所依據(jù)的依舊是重形式輕實質(zhì)的形式邏輯原則,,那么,,無論是自查過關也好,抽查核查過關也好,,本質(zhì)上都還是行政權力對格式化信息披露的背書,,并不等于誠信的保證。在利益的巨大誘惑面前,,誰能保證自查企業(yè)個個都會有自知之明,,知難而退,而沒有膽兒大的還敢鋌而走險,企圖蒙混過關,?
這種擔憂,,與其說是對核查階段的考驗,不如說是對懲假機制的考驗,。
所以,,在懲假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在法律公平的基礎上,重融資輕回報的市場定位還沒有得到根本性的糾正,,行政監(jiān)管也并沒有真正做到以維護投資者權益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條件下,,一次性的財務核查,再怎么嚴格和認真,,也不可能使滬深股市的IPO脫胎換骨,。市場各方現(xiàn)在所希望的是,下階段財務抽查核查能致力于舉一反三,,從一大堆暴露的涉假現(xiàn)象和造假問題中,,看到建立和完善懲假機制的重要性和急迫性。
說到底,,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懲假機制,,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市場化IPO也就很難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