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長治苯胺泄漏,,5天后才上報山西省政府,。目前,苯胺泄漏事故4名責任人被撤職,。盡管事故發(fā)生后當?shù)夭扇×朔舛�,、攔截措施,,但山西境內(nèi)河道長約80公里受到影響,平順縣和潞城市28個村,、2萬多人受到波及,;而河北邯鄲方面5天后才被通報,污染已入境,,雖有緊急應對,,但畢竟倉促,市民則緊急在商場,、超市搶購生活用水,。 5天的時間,各相關方面本該可以充分應對,。為何這寶貴的時間白白地流逝,?長治市新聞中心辦公室主任王一平有一番奇談怪論:“我們都是按照規(guī)定程序報的,并不是晚報五天,。發(fā)生了污染以后,,只要污染不出長治的邊界好像就不用往省里報,自己處理就行,,一出邊界了這才需要報,。” 居然還有這樣違反常識的規(guī)定,?污染出了邊界再上報,,再等毗鄰地區(qū)作出反應,黃花菜都涼了,。輕則讓人手忙腳亂,,重則誤事害民,這到底是與鄰為善,,還是以鄰為壑,?無論是去年3月通過的《山西省突發(fā)事件應對條例》,還是國務院2007年發(fā)布的《生產(chǎn)安全事故報告和調(diào)查處理條例》,,都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瞞報、遲報之后造成的二次傷害可能更勝于一次傷害,。 面對突發(fā)事件,、事故,要求必須及時報告,,為的就是尊重規(guī)律留出充分應對時間和機會,,盡一切可能把損失降到最低,,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此次苯胺泄漏遲報,導致山西和河北受影響,即是一個明證,,所謂出了邊界才上報,,完全是自欺欺人的把戲。 無論是用“按規(guī)定程序報”來搪塞,,還是一些地方搞某些事故報告的潛規(guī)則,、小動作,實質都是為了掩蓋事故,,想使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體現(xiàn)在公共治理上,,還是老一套的“捂蓋子”思維,。捂不住了,又百般辯解,,顯得自己很用心很盡力很無辜,。在這樣一個信息快速流動時代,這種“捂蓋子”思維,,形如自以為穿衣的“裸奔”者,,丟人現(xiàn)眼,徒使人笑,。 是群眾生命安全與健康重要,,還是烏紗帽重要?一些官員之所以總是選擇后者,,說到底,,還是對遲報的懲罰不嚴厲。不嚴厲,,說到底還是認識不到位,,以為一起事故而已。遲報,、瞞報的背后,,乃是置人民生命安全與健康于不顧,這涉及的是官員的宗旨與黨性問題,,是根本性的問題,。如果在根本性問題上都放縱,還怎么指望官員盡心竭力為民服務,?如果無論是誰,,涉及到什么人,都一視同仁,,一律重懲,,看誰還敢如此蠅營狗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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