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全國鐵路將實施新票價,,新的票價內(nèi)不含有強制意外保險。記者在鐵路客戶服務中心“12306”上看到,,高鐵下調(diào)后的票價已經(jīng)出臺,,降價幅度并不是以前猜測的票面價格的2%,而是0.5元至4元之間,,以南京為例,,南京到北京高鐵票價下調(diào)1.5元。(12月24日《現(xiàn)代快報》) 據(jù)鐵路部門介紹,,旅客票價構成由基本票價,、附加票價、保險費等多部分組成,,根據(jù)《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規(guī)定,,保險費為基本票價的2%,相應的,,取消強制保險費后,,降的也是基本票價的2%,而非票面金額的2%,。比如一張100元的火車票,,基礎票價可能僅十幾元到二十幾元,,所以降價并沒有我們想象的多。 如此看來,,的確是人們誤讀了“降價2%”的訊息,。不過,除了做好解釋工作外,,更應看到誤讀背后的深層次問題,。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但對于旅客來說,,在購買火車票時,卻一直難以獲得任何有關火車票定價組成的真實情況,,也無從得知自己因此享有的權利,。強制意外保險無論收與不收,公眾都缺少足夠的知情權,,過去不知道收多少,,現(xiàn)在不知道降多少。即使知道了“基本票價2%”的游戲規(guī)則,,仍不免讓人焦慮——鐵路方面有沒有通過縮小基礎票價,,達到多予少取的目的? 無獨有偶,,前不久,,有網(wǎng)友爆料“西藏冰川礦泉水5100”由“中國鐵路專供”的蹊蹺,此水高價打入票內(nèi),,卻不在車上分送,,只是遮掩角落憑票自領,十乘客中僅一二人知道并領取,。復旦大學教授錢文忠也發(fā)微博稱,,剛剛知道“如不選擇高鐵商務車上免費盒飯,可在售貨車上選45元食品折抵”,,指責鐵路部門刻意隱瞞乘客應該享有的權利,。一張薄薄的火車票,居然暗藏著這么多的玄機,,怎不讓人目瞪口呆,。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定價機制缺乏透明公開,,最終只會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jù)《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yè)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jīng)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制度,。當下,,亟待改革火車票定價機制,向社會公開成本,,納入聽證范疇,,接受參與和監(jiān)督。只有這樣才能少一分誤讀,,多一分理解,,讓票價明明白白,公眾樂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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