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由廣東東莞發(fā)往深圳的兩路城際公交常常上演生死時速,,司機把公交車當碰碰車開,短短10天就發(fā)生4次撞車事故,。 就全國而言,,城際公交為爭客源發(fā)生摩擦甚至大打出手的例子屢見不鮮,,而像廣東東莞兩路公交如此這般置乘客生命于不顧,將公交車開成“碰碰車”的還真讓人開眼,。這讓我們不得不從更深的層次去思考,。 在不少地方,城際公交名義上是交管部門發(fā)線路牌,,實行公司化運營,,實際上是以私人承包經(jīng)營為主要形式,相當多的社會車輛加入公司車隊,,交納承包費和站場管理費后上路營運,。這種模式成就了運輸市場的繁榮,但實質上的個體經(jīng)營模式,,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客運市場亂象環(huán)生,。 不同線路的車輛所屬承包者不同,各自為政,。交管部門或公交公司需要調整線路時,,往往難以協(xié)調各方利益,會遇到很大阻力,;而車輛承包者常常只想著快點掙錢,,收回成本,服務理念與服務質量經(jīng)常會大打折扣,。 對于城際公交而言,,民營化與市場化不是錯誤。但是缺乏嚴格監(jiān)督與約束的民營化與市場化,,就容易亂象叢生,,讓老百姓叫苦不迭。 置乘客生命安全于不顧而故意制造碰撞事故,,往輕里說,,是故意毀壞財物,往重里說,,是危害公共安全,,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現(xiàn)實中,,有幾個司機,、幾個承包經(jīng)營者受到過如此的懲處?在城際客運線路上為爭奪客源置乘客安全于不顧而上演“生死時速”和全武行的事屢屢發(fā)生,,但又有幾輛社會車輛因此而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交管部門這些年曾強力整治肆意漲價等客運亂象,現(xiàn)在,,更惡劣的置公眾安全于不顧,、把公交車當“碰碰車”又已經(jīng)冒頭,。對此,,我們迫切希望交管部門拿出更強有力措施,在嚴懲害群之馬的同時,,出臺行之有效的約束機制與管理措施,,杜絕此種現(xiàn)象的發(fā)生,讓乘客至上,、公眾安全至上的理念永久固化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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