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后,,對于沒有工資收入,、只有一處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且收入較低的人,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稅負偏重的問題,。(新華網(wǎng)4月26日) 關于我國勞動報酬個稅稅負是否過重,,一直爭論不休。大多數(shù)勞動者一直呼吁降低稅負,,但一部分學者特別是稅務學者,,卻強調中國勞動報酬稅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以致決策層在減稅上猶豫不決,。 筆者認為,,4月中旬世界銀行發(fā)布的中國一季度經(jīng)濟季報中提到的中國勞動者稅負問題可供參考。這份季報指出,,2008年中國勞動者平均稅率為45%,,遠高于經(jīng)合組織國家的平均水平,甚至稍高于歐盟的平均水平,;較之于澳大利亞,、美國的平均稅率,則超出近一倍,。該報告的計算項目包括:雇主實際負擔的勞動力成本和雇員實際稅后工薪所得(含政府福利項目取得的現(xiàn)金收益)之間的差額,,其算法為(總勞動成本—凈工資收入)÷總勞動成本�,?倓趧映杀竞蛢艄べY收入之間的差額,,涉及個人所得稅,也涉及社保費等內容,。世行這個算法與大多數(shù)工薪階層的切身感覺基本一致,。這就是許多工薪階層感覺賬面工資總額并不少,而實發(fā)到手的工資卻相差一大截的原因,。 稅務總局坦承“只有一處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且收入較低的人,,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稅負偏重的問題”,,這為下一步降低勞動報酬稅負奠定了基礎。然而,,這僅僅是第一步,,關鍵在于“坦承”之后,盡快采取降低勞動報酬稅負的實際措施,。 首先,,“勞動報酬稅負偏重”且“收入較低的人存在稅負偏重”問題,這折射出我國稅負結構的不合理,。中國人民大學發(fā)布的報告認為,,中國居民工資占GDP的份額,,在1995~2006年間從59%逐年下降到47%,。而在經(jīng)合組織(OECD)國家中,勞動報酬在GDP中所占比重,,1978~2008年,,大部分國家基本上都在60%以上,高時達到90%,。迅速改變這種狀況,,不僅牽扯到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而且關系到利用稅收手段調節(jié)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問題,。 其次,現(xiàn)階段減稅特別是減輕勞動報酬稅負過重的問題,,具有現(xiàn)實意義和急迫性,。我國經(jīng)濟已連續(xù)5季度下滑,宏觀經(jīng)濟形勢面臨異常困難的局面,。扭轉這種困局,,大舉投資和出口的效果并不明顯,刺激消費,、啟動內需成為值得期待的手段,。啟動居民消費,除了增加居民收入,、健全社會保障外,,另一個重要措施就是大幅減輕百姓稅負,把消費潛力釋放出來,。普通勞動者的消費潛力最大,、消費傾向最高,大幅減輕勞動報酬稅負,,將會大大促進消費,,拉動經(jīng)濟增長,。可以說,,它既維護了公平正義,,又縮小了收入差距,還刺激了消費,、拉動了經(jīng)濟,,何樂而不為呢? 在筆者看來,,促進稅負公平,,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問題,一定要在初次分配上做足文章,。說到底,,想方設法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份額,才是減輕勞動者稅負,、提升勞動者收入的根本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