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央視報道,,工信部日前發(fā)布《2012年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并面向全社會征集意見,。此次《目錄》所列400多款車型全部為自主品牌車型;最受關注的汽柴油轎車分類中,,排量均不超過1.8L,,絕大部分為1.5L或1.6L小排量車型,僅有上汽,、廣汽,、華晨等企業(yè)旗下的少量1.8L車型。對越野車車型則明確,,排量小于等于2.5升,,多功能乘用車小于等于2.4升。 這份公務用車采購車型目錄,,不僅嚴格落實了一般公務用車發(fā)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L,、價格不超過18萬元等此前規(guī)定,所列車型竟然全部都是自主品牌,,這無疑是最大亮點,。在這份《目錄》中,不僅沒有大眾、豐田,、別克這樣的合資品牌,,更沒有奧迪、寶馬,、奔馳這樣的豪華品牌,。公務車只買國貨,這絕不是所謂貿易保護主義,,而是汽車制造國的通行慣例——那些汽車制造業(yè)發(fā)達的國家,,公務用車無不是自主品牌。因此,,公務車應買國貨,,實在是一種非常必要的“與國際接軌”。 還不僅是“與國際接軌”,,也是對現(xiàn)有相關法規(guī)的積極落實,。去年公布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將“近兩年企業(yè)研究開發(fā)費用支出占主營業(yè)務收入的比例均不低于3%”列為一項明確的入選要求,。而合資企業(yè)生產的幾乎都是外資品牌現(xiàn)成產品,,甚至連進行產品本土化改造的能力都很有限,根本達不到這一要求,。其被排除在《目錄》之外,當然是依法辦事的結果,。 更何況,,無論是1994年的《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guī)定》,1999年的《關于調整黨政機關汽車配備使用標準的通知》,,還是2004年的《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的規(guī)定》,,無不特別強調公務用車要使用國產車。只不過,,這一規(guī)定從未得到過有效落實,,以至于國產車在公務用車采購中的比例始終微乎其微。因此,,公務車只買國貨,,不過是對既有法規(guī)遲到的落實。 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對國產品牌汽車進行扶持,,不僅能在銷量上形成直接利好,,更是一種必要的政府示范。政府部門不能一方面出臺各種文件與規(guī)劃,,支持國產汽車制造業(yè)的發(fā)展,,鼓勵國民更多購買低排量國產汽車,一方面又在政府采購上帶頭購買高排量國外豪車。任何產業(yè)推動政策,,任何公民消費倡導,,都應首先體現(xiàn)到政府采購上來,這是政府部門應盡的踐行責任與示范義務,。 由于國產自主品牌汽車往往價格相對低廉,,功能更為實用,工信部以制定《目錄》的方式將公務用車限定在國貨范圍內,,因此更是減少“三公消費”,、遏制公車費用居高不下的一個最有效約束。事實上,,只要《目錄》留下口子,,哪怕只有極少部分國外品牌汽車,又或者再多重復幾次公務用車要使用國產車,,恐怕都沒有實質性作用,,國產汽車依然會屢遭歧視,公車消費依然會居高不下,。公務車只買國貨,,就是一次很好的嘗試,體現(xiàn)著政府理性的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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