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定于12月15日上午開庭,。起訴書里指控的案情與之前并無變化,,但是指控犯罪的數(shù)額與原審的數(shù)額有了巨大變化,。原審的指控數(shù)額是368萬,,而起訴書的數(shù)額變成了49.23萬。(《新快報》12月12日) 起訴數(shù)額由原審判認定的368萬,,變成了49.23萬,,金額縮水達到八成多,,這一跨步,完全可能將一個無期徒刑的罪犯,,減輕至幾年或者十幾年有期徒刑,。但檢察機關并沒有向社會公布金額縮水的原因與理由�,!疤靸r過路費”為何“縮水”,,成為該案的又一個新謎團。 要知道,,當“天價過路費案”一經媒體曝光,,網民們就對過路費的計算提出了質疑。平頂山中院專門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來解釋這368萬的來源,。此案的審判長婁彥偉說,判決認定的詐騙犯罪數(shù)額人民幣368.211萬元,,是以平頂山市檢察院提交,,并經庭審舉證、質證,,公訴機關和被告人雙方均無異議的相關證據來認定的,。 而當案件發(fā)回再審后,魯山公安局為了慎重起見,,曾經重新委托審計機構,,審計兄弟倆偷逃的過路費的總額,最后的數(shù)字是361.9萬,,與原審指控的數(shù)額相差6萬多,。如今,魯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指控的數(shù)額又變成49.23萬,。整個案情簡直比坐過山車還驚險與跌宕,。 到底是現(xiàn)在檢察院計算正確,還是先前法院審判認定的金額正確,?倘若是前者,如此大的金額計算錯誤,,就反映了法官要不是故意陷人于罪,,就是玩忽職守,最起碼是水平低下,,是否勝任法官的工作也值得考量,;當然,也有可能是先前法院審判認定的正確,,現(xiàn)在更改數(shù)額,,是不是檢察院屈從了外部壓力,? 所有的這些,期待能得到有關方面的積極回應,,讓我們能理解這中間到底發(fā)生了什么問題,。同時,建議此案能異地審理,,因為先前辦錯案的平頂山中院又將做本案的二審法院,,這不利于審判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