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繼續(xù)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公租房建設,,加快實現(xiàn)住有所居的目標。公租房面向城鎮(zhèn)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yè)無房職工和在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的外來務工人員,以小戶型為主,,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為主。 眾所周知,,公租房建設屬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它面向的對象多是夾心層,。如今,,北京等地的公租房覆蓋范圍,,不但包括符合廉租房,、經(jīng)適房,、限價房等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還面向剛畢業(yè)的大學生、新就業(yè)的職工,,以及一些北京有穩(wěn)定工作的外省市來京家庭,應該說,,面向的群體越廣闊,越體現(xiàn)善政的人性化,。 但是,,不少網(wǎng)友并不關注公租房的覆蓋范圍,,也未考慮它可能對遏制房價產生一定作用,,而是關心單套面積40平方米是不是太小以及這樣的蝸居是否舒適,。關注房子面積大小、舒適程度以及公租房地點等地,這是人之常情,,因為這與申請者的利益關系最直接。其實,,并沒有必要糾纏于公租房的面積大小,在西方發(fā)達國家,,比如德國,其公租房面積大的有100多平方米,,小的也有幾十平方米的;我國香港也有公租房,,面積一般三五十平方米。公租房的面積之所以設計得比較逼仄,,一大原因就是壓縮腐敗空間,因為面積越大,,條件越舒適,越容易為人覬覦,,也就越容易滋生腐敗。如此“腐敗論”,,其實不是問題核心,對那些汲汲于權力變現(xiàn)的人來說,,公租房面積即便只有10平方米,但只要能從中漁利,,也不會舍棄這塊利益蛋糕。 就目前而言,,公租房最值得關注的就是分配公平,。當前,,各地公租房相對于需求來說都是粥少僧多,更需要確保分配公平,。 確保分配公平,應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把住交易閘門,。在制度設計之初,就應充分考慮到各種腐敗可能,。我們都知道,,不少地方為防備騙保,,制度設計相對嚴密,,比如,,“曬”家庭財產,何為家庭財產,?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有價證券、存款,、房產,、車輛等資產,。再比如,多部門配合調查,,民政部門將與稅務、房地產,、社會保險、公積金,、車輛、工商,、金融等部門聯(lián)合起來進行核對,。如果對預防騙保一樣預防騙租公租房,,效果也許不錯,,當然基于騙�,,F(xiàn)象此起彼伏,,在公開透明之余,,還應該提供不法分子的違規(guī)成本。 在加大懲戒方面,,香港的相關制度值得借鑒,。據(jù)報道,,香港公屋申請作假最高會被罰5萬元或被判6個月監(jiān)禁。同時,,在公屋住滿十年后,,房委會每兩年就會要求租戶申報一次財產,。收入和財產若高于某個限額,,會要求一年內搬出,若低于限額又屬于收入較高者,,則會被加租,。一個著名的案例是,2007年1月,,82歲的香港高等法院前大法官李柏劍及其妻子因隱瞞200萬元巨額財產,,騙取綜援金和公屋,,被判入獄11個月,。 腐敗是保障房的死敵,保障房一旦腐敗,,不僅違背了保障房的存在本意,還挫傷社會公平,。公租房應姓公,要盡最大可能壓縮腐敗空間,,讓更多的住房困難群體享受到制度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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