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報道,北京市有大量限價房用來出租,,位于大興區(qū)的興康家園限價房小區(qū)能查到近百條租房信息,而豐臺區(qū)紅獅家園限價房小區(qū)在網上出租的房源達一兩百套,。報道激起很多人憤慨,,盡管有關部門表示,限價房全名是限價商品房,,雖屬于政策房,,但畢竟還是商品房,因此它并不在禁止出租之列,,但還是有人主張,限價房應一律禁止出租,。 這樣的主張,,可能受了憤慨情緒的影響,是針對拿出租房謀利的行為的,。不錯,,在以前的保障房配售中,,的確有人弄虛作假,隱瞞財產,,住保障房卻開豪華車的新聞也常見諸報道,。那些騙購保障房以掌握多套房而謀利的行為,,的確很不地道,,但對于保障房的認識,,卻不能只盯著出現(xiàn)在保障房上的違規(guī)行為,,也應為那些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房戶想一想,。 手中的保障房不用于自住而用來出租謀利,這樣的人往往都擁有多套房產,。這多套房產,,如果房主在獲得保障房時就已擁有,而在保障房申購環(huán)節(jié)上弄虛作假,,騙購了保障房,,那就不合法;如果房主是在合法獲得保障房后因收入提高而增加了房產,,隨后將保障房用來謀利,以社會公平及保障房建設的初衷來衡量,,也不合理,。所以,禁止以保障房來謀利,,于法于理都應大力推行,。 但有一種保障房出租并不是用來謀利。比如,,在北京這樣大的城市,,如果你在北邊買一套保障房,,而又不得不到南城上班,每天長途跋涉,,就要付出很大的成本,,甚至不堪承受。在此情況下,,最好的辦法就是利用已有的住房價值,,在另一地實現(xiàn)居住需求,。如果說,能實現(xiàn)住房互換,,那最好不過,可以避開違法違規(guī)的牽扯,。但哪里去找這么好的“門當戶對”者,?于是,通過市場行為,,將已有房產出租,,再在工作地租房,就成了便捷途徑,。如果非要禁止他們出租,,非要讓他們承受上班的辛苦和高成本,,那他們就會長期受累于一套保障房,這當然也不公平,。 對于利用保障房謀利的行為,,打擊時一定要精準,一要在保障房的申請上嚴格把關,,防止富人“鳩占鵲巢”,;二要避免保障房在業(yè)主手上的“富余”,一旦房主出現(xiàn)購買商品房的行為,,保障房在其身上的保障意義已經失去,,就應由政府收回,比如堅決執(zhí)行“已經享受經濟適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購買其他住房的,必須辦理退出手續(xù)或補交相關價款取得完全產權”的政策,。 由上觀之,,保障房的不合理使用問題,完全可以通過保障房的擁有環(huán)節(jié)來把關,。只要避免了保障房家庭擁有多套房產的問題,,那保障房出租、閑置,、出借等,都不會成為問題,。如果沒有多套住房,,出租肯定也是為了居住需求,;閑置則很難存在,即使存在,,也只能是不得已的短期行為,;而出借,則是個人在承但多余的成本,,也不會持續(xù)存在,。把住一個關就能解決的問題,何必多處使勁呢,? 所以,在保障房的管理上,,必須有更細致的調研,,尊重現(xiàn)實,慎重應對,。更要有完備的執(zhí)行細則,,區(qū)分合理與不合理的情況。對于合理使用,,應該支持,不能誤傷,;對于不合理的情況,,要堅決制止,,不能只停留在口頭或文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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