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莊日前出臺了《關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采取鐵腕手段,在全國率先出臺了將強制沒收違規(guī)建設的住宅用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的新舉措。意見明確提出: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件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建設,影響城市規(guī)劃,,由市及縣(市),、礦區(qū)人民政府予以沒收的住宅用房,可以作為保障性住房,,產權歸政府所有,。 違法建筑泛濫的問題一直困擾著各地城市管理部門,違法建筑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社會秩序,。違法建筑制造者甚至認為,只要房子建成了,,政府不會強拆,最后繳納一點罰款就算完事,,還美其名曰“先上車,,后補票”,而且“補票”成本比“買票”要低很多,。而拆除違法建筑既增加成本支出,,又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制造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表面上看,,沒收違法建設的住宅作為保障性住房,產權歸政府所有,,用以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可謂一舉多得:既節(jié)約拆違成本,避免社會資源浪費,;又解決了困難群眾的住房難題,,減輕了政府的工作壓力。但是,這樣處理違法建筑有不妥之處,,也存在安全隱憂,。 如果違法建筑被拆除,房屋建造者自知理虧,,他們的抵觸情緒或許沒有那么大,。但是房子在自己手中是違法建筑,轉到政府手中就成了合法建筑,,他們在情感上難以接受,。他們看到自己建的住宅被政府以保障房的名義分配給困難群眾居住,可能心理難以平衡,,甚至可能把對政府部門的不滿轉移到保障房住戶身上,,容易造成群眾之間的情緒對立,而受到幫助的困難群眾也會因此感到不安,。 違法建筑合法化以后還會影響到城市整體規(guī)劃與發(fā)展,。違法建筑沒有經過正常的程序審批,但它不是簡單的程序違法,,如果單純是程序違法,,手續(xù)可以補辦,違法可以變成合法,,但是違法建筑打亂城市整體規(guī)劃布局,、功能定位是個大問題,不是手續(xù)合法能夠解決的,。比如有的違法建筑影響城市規(guī)劃,,周邊交通、環(huán)境,、消防問題很大,,乃至建筑質量本來也可能存在問題。 何況,,違法建筑不同于普通商品,。沒收的普通商品大多只是行為人違法,如偷逃稅收,、程序不當等,,商品本身沒有質量問題,并不影響它的使用效果,。而違法建筑的建造動機比較復雜,,少數建造者是自己居住,而更多的建造者是為了出租,、出售,,牟取暴利,,或者是為了在政府征用該建筑所在土地時獲得拆遷補償費。其建房行為是短視行為,,其房屋設計,、結構、質量等等都缺乏監(jiān)理監(jiān)督程序,。特別是只為了拿補償款的違法建筑更是質量低劣,、偷工減料,“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它們不僅是“違房”,,更是“危房”,。這樣的房屋是萬萬不可做保障房的。否則可能是政府好心辦壞事,。因此,,政府在沒收違法建筑做保障房的問題上必須謹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