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民日報撰文稱公眾對房價上漲須淡定,,呼吁量力購房,。文章稱:公眾的消費理念存在問題,,房子的財富效應短期內被放大,松懈了大家的風險意識,,也改變了人們評價標準里的要素結構。不顧實力,,超前買房,,只會逼自己成“房奴”。公眾需要建立健康的住房消費理念,,緩解當前購房壓力年輕化,、購房需求提前釋放的慣性。 客觀地說,,當前很多人住房消費理念確實存在問題:如果手頭略有余錢,,或者哪怕家庭收入并不寬裕,也要先買房,,早買房,。還有人認為,房產是家里最大的資產,,它是社會地位的象征,,“一步到位”咬咬牙買套大的。社會上“重購買,,輕租賃”之風盛行,,買房子幾乎成了住房消費的惟一模式,這樣就促使房價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更加凸顯出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居民住房問題的解決是在政府保障一定比例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基礎上,,按照居民的收入或住房支付能力水平排隊,這是一種與計劃經濟時代有著本質區(qū)別的排隊規(guī)則,。在這種情況下,,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促進存量住房資源的流動,、提高住房資源利用效率能夠比較現(xiàn)實地解決我們當前面臨的矛盾和問題,,所以,政府呼吁調整公眾住房消費觀念具有極強的現(xiàn)實意義,。 但是,,住房保障制度是目前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一項公共政策,其目的在于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人權,、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公平。然而在住房市場化,、商品化的今天,,由于房價非理性上漲,居民實際支付能力與適宜的住房標準價格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距,。為穩(wěn)定社會秩序,,體現(xiàn)社會公平,政府必須通過一系列的公共政策安排來解決民眾的住房問題,。 房價如果不能回歸正常,,我國改變經濟發(fā)展方式與轉型皆屬妄談,虛擬貨幣的膨脹就無法控制,,終將聚集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在此情況下,政府應該加大政策供給,,增強宏觀調控的針對性,、靈活性與有效性。目前應特別考量調整中央和地方財稅關系,,減少地方政府對房地產的依賴,,沒有這種調整,地方的土地財政動力還難以遏制,,而房地產價格還是會繼續(xù)暴漲,;其次,應從調控供給的角度出發(fā),,保證對中低檔房源的供給,,特別是加大對經濟適用房的供給力度;其次,要限制房地產過度投機行為,,為民間資本投資提供合理的的出路與制度護航,。 一個國家或地區(qū)居民的住房狀況是衡量當?shù)亟洕l(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標志,社會權利的集中代表——政府應該來承擔住房保障責任,。在高房價威脅到國家民生的今天,,政府決不能對之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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