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按家庭征個稅更公平,,而公平的措施長期沒有落實,是因為欠缺公平的前提,,在實現(xiàn)公平之路上屢受既得利益者的阻撓,。 8月23日,國家發(fā)改委社會發(fā)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舊話重提,,認為個稅改革必須大改,,從過去的“分向征收”轉向“綜合征收”,所謂綜合征收,,是指以一家人為單位計算征收,。 個稅改革是為了建立更公平,、更有效的稅收體制,更符合稅收法治的原則,。個稅改革一直在提高起征點方面小打小鬧,,無法在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方面取得突破。 都知道按家庭征個稅更公平,,而公平的措施長期沒有落實,,是因為欠缺公平的前提,在實現(xiàn)公平之路上屢受既得利益者的阻撓,。 個稅改革所需要的配套體制并不健全,,按家庭征收個稅面臨信用與數(shù)據(jù)不實等攔路虎。按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最重要的是真實的家庭財產(chǎn)記錄,,而要取得真實的數(shù)據(jù)太難,。 這從個稅申報可見一斑。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62號文),,從2006年起,,凡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應于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2007年4月2日自行納稅申報期結束,,全國共有近163萬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的個人進行了納稅申報,與稅務機關測算的應申報人數(shù)相差7萬,。稅務機關無法掌握基本數(shù)據(jù),,2006年稅務機關鎖定的必須進行申報的納稅人,是在2005年的明細申報系統(tǒng)里查出來的,,以前沒有申報的則游離于系統(tǒng)之外。至于股息,、利息等收入,,更是游離于監(jiān)控信息之外。 在信用方面,,官員財產(chǎn)申報沒有成為榜樣,。近兩年,灰色收入屢禁不絕,,說明監(jiān)管漏洞極大,。按理,官員財產(chǎn)申報制應成為扼制權錢交易與灰色收入的利器,,應該走在民眾自覺申報的前面,。 在技術方面存在的難題包括,農村與城市的家庭概念不同,。由于社會保障體制不完善,,農村家族的子弟很多時候必須承擔養(yǎng)老責任,,從收支上習慣于大家庭分配法,而城市中小家庭更常見,。 在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無法實現(xiàn)信息共享,,導致同樣的調查再三重復,城市低收入階層本可以通過最低工資制與經(jīng)濟適用房調查等進行篩選,,目前尚未形成有效信息,。而我國的征稅成本非常之高,人們擔心以家庭為單位征收,,稅收體制未見得公平,,稅務部門的大樓也許會更加富麗堂皇。 上述個稅改革的攔路虎必須搬走,,否則就難以做到稅收的公平與法治,。技術方面的障礙可以克服,既得利益者的阻撓可以通過上行下效的原則確立,。 建立稅收法治原則與信用文化密不可分,,如果官員財產(chǎn)申報能率先而行,各級政府能向納稅人公開稅收的使用明細賬,,而后建立有嚴厲懲罰機制的收入主動申報體制,,個稅改革就能邁出大步。 這需要有改革的決心,,否則,,我們也許會在十年后依然用相同的理由,在個稅不公的抱怨聲中維系目前的個稅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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