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貧富混居”,,其目的無疑是要提高貧窮者的生活品質,、促進貧富交融與社會和諧,,然而,,這一美好的施政愿景卻陷入了無比尷尬的境地,富人不買賬,,窮人不領情,。 筆者認為,“貧富混居”主要存在兩大障礙:一是心理上的,。看人家住豪宅,、吃美食,、穿名牌、開名車,,貧困者恐難與富裕者融洽相處,,反而可能導致更為嚴重的心理問題。二是收入上的,。貧富生活在同一小區(qū),,在公共費用上標準如何制定,難以實現(xiàn)“無縫對接”,。 盡管我們由衷地希望貧富不分彼此地和睦相處,,但貧富差距卻是不容回避的客觀存在,任何人都必須承認,,目前也無法改變,。富人有富人的生活,窮人有窮人的生活,,這些是由收入決定的,。實際上,政府只要竭力幫助窮人提高收入水平,、降低生活成本,,就能夠讓他們過上有尊嚴的生活,何必一定要“貧富混居”呢,? 顯而易見,,過于理想化、烏托邦式的“貧富混居”,,不過是政府的“單相思”罷了,,既沒有可行性,也沒有必要性,。相反,,期待地方政府還是把主要精力放到改善收入分配上,,完善醫(yī)療、教育等社會保障,,盡快提高貧窮者的收入,,縮小貧富差距;放到保障性住房建設和財政補貼上,,投入更多的資金,,選擇更好的區(qū)域,不斷改善貧窮者的居住條件等,。如此,,才能真正讓貧窮者從中獲益,促進社會公平公正與和諧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