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京電
部分音像出版社侵犯著名音樂人王洛賓,、施光南,、關牧村的著作權系列案件日前有了一審判決結果。江蘇省鎮(zhèn)江市中級法院判定,,安徽新華音像出版社等賠償權利人每首歌2500元,。 此案原告代理人訴稱,在鎮(zhèn)江市新華書店購買的17張光碟中,,刻錄了諸如《半個月亮爬上來》,、《達坂城的姑娘》、《吐魯番的葡萄熟了》等若干首名曲,。出版這些光碟的安徽新華音像出版社,、遼寧廣播電視音像出版社、浙江文藝音像出版社,、廣東新田園唱片有限公司等出版商,、發(fā)行商,未經他們同意,,就復制上述音像制品,,侵犯了其合法權益。 法院經審理判決,,被起訴出版商,、發(fā)行商中的8家須承擔侵權責任,每首歌賠償權利人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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