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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5 尹衛(wèi)國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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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山東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草案,,這部地方法規(guī)字里行間凸顯著“行人權”優(yōu)先的理念,。如該草案規(guī)定:新建或者改建城市道路,不得擠占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供機動車通行,;機動車遇老人,、兒童、孕婦、攜嬰者,、盲人和其他行走不便的殘疾人橫過道路時要停車讓行等,。 史無前例的汽車革命正在使我們的城市被機動車“獨霸天下”:汽車所“霸占”的道路資源越來越多,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被蠶食得日漸狹窄,,許多地方兩道合一,,走路的與騎自行車的交織在一起,還有將人行道取消讓位于機動車,,行人在如潮的汽車流中擔驚受怕地穿行,;人躲車、人讓車,、人怕車,,成為許多城市的別樣“風景”;一些地段行人的綠燈時間很短,,小學生需要跑步才勉強通過,,可想那些老年人、行動不便的孕婦,、殘疾人恐難過得了馬路,;司機普遍缺乏“禮讓三先”,高聲鳴笛,,急駛而來,,行人險象環(huán)生。 汽車讓人,,還是人讓汽車,?隨著城市人口的急劇膨脹以及汽車大量進入家庭,道路資源更加捉襟見肘,,人與車的矛盾無疑進一步加劇。面對此種困境,,“行人權”優(yōu)先應成為城市交通管理至高理念,。道理不復雜,城市首先是人居的地方,;同時,,與滿身“盔甲”的汽車相比,人是弱者,,如果行人權滯后于行車權,,勢必引發(fā)大量交通慘禍。 山東做法值得學習,、借鑒,。“行人權”優(yōu)先關鍵要合理、科學地配置城市高度飽和的道路資源,,確保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暢通無阻,,不被汽車侵占。同時,,機動車駕駛?cè)藛T要做到“禮讓三先”,,養(yǎng)成尊重行人的文明道德風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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