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兩年之久的七臺河東風煤礦“11·27”特大礦難在新華社披露相關(guān)內(nèi)幕后,在中央領(lǐng)導的過問下,,終于有了進一步的進展,。對此,七臺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長回應:“這個案件太敏感,。” 東風煤礦“11·27”特大礦難在歷盡周折后,,還是由七臺河市法院開庭審理,,在“有地方保護主義的成分”、“這個案件太敏感”的背景下,,這個全國矚目的大案,,交由案發(fā)地的七臺河市的法院審理,,不得不讓人們對案件是否能秉公辦理存有不少疑慮。
一個拖了兩年之久,、國務院直接過問的大案,,遲遲不見處理責任人,這本身就是一個值得懸疑的事件,。而從以往的教訓來看,,地方保護和地方非法干擾,更是長期以來困擾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因素,。七臺河一位周姓市民憤慨地說,,這起特大礦難責任人的處理竟拖延了兩年時間,至少說明相關(guān)部門對171個生命的漠視,,讓人懷疑存在徇私舞弊行為,。而如今,當?shù)匕讣數(shù)貙�,,又讓我們怎能相信法院能排除一切干擾從重從嚴判決此案呢,? 所以,諸如七臺河東風煤礦“11·27”特大礦難之類的大案要案,,理應實行異地審理制度,,以最大限度地排除地方干擾。事實上,,對于一些在全國影響很大的案件和高官腐敗案,,都已在實行異地審理制,有助于依法處理,、杜絕可能發(fā)生的徇私舞弊,。那么,東風煤礦“11·27”特大礦難,,為何不交由七臺河市之外的司法部門來異地查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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