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搭乘朋友的車子,,結(jié)果途中遭遇車禍死亡,。作為車主,該不該承擔賠償責任,? 2006年10月26日,,包某有事要去上海,,剛好這天晚上盧某要往上海發(fā)貨,于是包某便免費搭乘了好友盧某的這輛車,,由盧某的司機王某駕駛,。車子上路后,一切正常,,次日凌晨3時許,,車子行駛至浙江嘉興市境內(nèi)時不幸發(fā)生車禍,司機王某受傷,,包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fā)生后,包某家屬要求事故責任人賠償,。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此次事故是由于司機王某疲勞駕駛所致,王某應對事故負全部責任,�,?紤]到王某只是盧某手下的司機,,無力賠償,,盧某作為雇主,應對王某的行為負責,。于是,,包某的家人找到盧某,要求其承擔包某死亡的全部責任,,盧某對此不接受,。2006年12月22日,包某的家人將盧某,、王某一并告到浙江永康法院,,要求其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在內(nèi)的賠償款共計18萬元,。 法院受理后認為,,包某經(jīng)盧某同意免費搭乘盧某的車子前往上海,這一行為構(gòu)成了法律上的“好意搭乘”,即“搭順風車”,�,!昂靡獯畛恕币l(fā)事故的責任劃分和相關(guān)賠償問題,我國法律并沒有明文規(guī)定,。但有一點很明確,,即“好意搭乘”與一般的買票坐車不同:在買票坐車的情形下,乘車人付錢買票后,,承運方就有了安全運送義務,,如果乘車途中發(fā)生事故,承運方就有賠償責任,;而本案中,,承運方在法律上雖然也負有安全運輸?shù)姆ǘx務,但由于搭乘人沒有支付費用,,在這種情況下由承運方負完全賠償責任顯然不公平,。作為本案“搭順風車”的包某,應自擔部分風險,,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相應地,承運方的賠償責任應適當減輕,。經(jīng)過承辦法官耐心勸說調(diào)解,,最終雙方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由盧某賠償包某家屬15.6萬元,包某家屬撤回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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