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以恢復房產(chǎn)稅的名義,,還是人大醞釀立法,物業(yè)稅的開征已經(jīng)越來越近,。 對于眼下這種瘋狂的樓市來說,,沒有物業(yè)稅是絕對不行的。確定合理的稅率與征收范圍,,加大房產(chǎn)持有環(huán)節(jié)的代價與成本,,抑制投資乃至投機的愿望與沖動,從而控制需求,、降低房價,,這是物業(yè)稅干預樓市的主要手段,,所以被稱作高燒樓市的殺手锏。但是,,具體到中國目前的樓市,,物業(yè)稅開征之后,房價果真就能應聲而落嗎,?恐怕很難,。 假如有這么一套房子,40平方米,,價值100萬元。每月出租給私人居住,,月收入是1000元,。刨去營業(yè)稅、附加教育費,、房產(chǎn)稅,、城建稅、個人收入所得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七種稅和維修費用后,每月可凈賺約900元,。開征物業(yè)稅后,,假設稅率是1%,一年要交一萬元,,出租者似乎沒什么賺頭了,。但是,按照目前房價的上漲速度,,三四年后這套房子漲到150萬元應該不成問題,。每年1%的物業(yè)稅,四年也不過6萬元(按每年評估的房價總額算),。即使再加上房價總額5.5%的營業(yè)稅,、1.5%的契稅、2%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印花稅等等,,也就20萬元,。四年后賣掉房子,凈賺30萬元不成問題,。 所以,,在今天的樓市中,物業(yè)稅的出臺恐怕也難以阻擋投資乃至投機者的瘋狂腳步,。 目前的房價中,,地價最高可占6成,。土地招拍掛的形式客觀上助長了地價,也助推了房價,。地方政府之所以熱衷招拍掛,,當然是因為土地收益作為一種預算外收入,地方政府完全可以自收自支,,不受管控,。所以解決樓市問題的途徑,必須在物業(yè)稅之外,,對土地招拍掛和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讓金兩種方式進行必要的改革,。 官方對于招拍掛的口氣已有所松動,可以看出這是我們改革的一個契機,。這種改革不外乎有兩種選擇:一是變拍地價高者得為各項指標綜合為優(yōu)者得,,使價格這一“惟一”因素變成“參考”要素;二是變價格“競高”為價格“競低”,,在規(guī)定地價(比如區(qū)域性平均價)的前提下,,未來的房價誰低誰得。這兩種選擇中,,前者需要預防個人專斷和權力尋租,,后者則要測算好一個科學而又能服眾的規(guī)定地價。 把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讓金換算成每年上繳的地租,,在操作上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困難,。進而把它與物業(yè)稅捆綁起來,再簡化現(xiàn)有涉及土地和房產(chǎn)的稅種,,歸并為統(tǒng)一的不動產(chǎn)稅,,這既是一種新的改革思路,也完全符合中央的有關精神,。其最大好處就是,,可以在盡量加大住房持有成本的同時,極大地抑制炒房,,降低房價,,保證樓市健康發(fā)展。而在這種改革推出之前,,可以考慮讓地方政府盡快交出土地出讓金一次性收取的特許權,,改由地方人大指定金融機構收取,并做到�,?顚S�,、收支清楚、財務透明,。這是抑制地方政府獲利沖動,、扭轉城市建設偏離正軌的有效手段,。 當然,這種改革的最大阻力,,還在于地方政府,。如何多方調(diào)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讓其事權與財權相吻合,,從而不再以土地財政為生存依賴,,不再以大拆大建為自身政績,是眼下要盡快做好的一道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