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北京一個下著小雨還夾帶雪粒的夜晚,,行人寥寥的平安大街上一家為京城搖滾樂迷熟知的Livehouse里,,頂著色彩斑斕雞冠頭的主唱正合著鼓手的著力敲擊用更大力氣弓著腰跺著腳像跟麥克風過不去似的咬牙切齒唱歌——這是一場向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致敬的拼盤演出,陸續(xù)登場的歌手,、樂隊是否視這位美國“朋克教母”為自己的繆斯女神不得而知,但浮在舞臺上的種種朋克形式主義實在難與帕蒂·史密斯的藝術傳奇和她那些詩意到骨子里的歌曲相符,。向朋克精神,,向精神至上、激情勃發(fā),、閃光似流星的六七十年代致敬,或者說紀念,,最好的人選也許是身處其中的帕蒂本人,,而為此寫一本書是不錯的主意,比如這本浸透懷念,、憂傷也不乏浪漫,、多彩的《只是孩子》。
事實上,,帕蒂·史密斯這本回憶錄的主角是她曾經的愛人,、長久的創(chuàng)作之源、永遠的精神伴侶羅伯特·梅普爾索普(Robert
Mapplethorpe),,起碼他是主角之一,。從第一頁作者就沒打算玩什么懸念,是的,,羅伯特死了,,而帕蒂正過著相夫教子的平靜生活。羅伯特的死像一枚尖利的唱針,,被放在刻滿記憶之痕的黑膠唱片上,,隨著作者筆下字句的鋪展,他們如詩如歌的回憶被播放出來,。以搖滾樂聞名于世的帕蒂·史密斯在這本書中顯示了細膩如白描,、生動像電影的文筆,畢竟她最初踏上創(chuàng)作之路是從寫詩,、畫畫開始,。她的講述感性又富文學意味,用克制的姿態(tài)記錄那些與藝術,、情感,、反叛有關的青春歲月,不見太多故事之外的情緒流動,。這和她的音樂一樣,,激情隱沒在理性甚至有些冷硬的表象下,她后來的創(chuàng)作更是如此,,冰里包著火,,凄冷,、驕矜而動人。
輟學,、出走,、流浪、創(chuàng)作,、戀愛,、分手、重聚,、登臺……帕蒂·史密斯的每一步都充滿偶然,,可是經由這本回憶錄反向看去會覺得那些人生變數(shù)太合情合理了,這是喝著咖啡放著音樂翻看濃縮在幾百頁中一個人一生的吊詭之處,。她16歲的生日禮物是媽媽送的《迭哥·里維拉的精彩人生》,,當時做計件工人的她做著投身藝術創(chuàng)作的白日夢,甚至希望做一位藝術家的情婦,,“把自己想象成迭哥的弗里達,,她既是繆斯也是創(chuàng)作者。我夢想著遇到一個能讓我去愛,、去支持,、去并肩創(chuàng)作的藝術家”。一語成讖,,她初到紐約的那個夏天居無定所,、吃了上頓沒下頓,直到她在休斯敦街附近遇到羅伯特,。接下來的事情一如她少女時代夢想的那樣,,成為一位藝術家的女友,彼此深愛互相扶持,,分享靈感迸發(fā)的快樂,,撫慰囿于瓶頸的迷惘。
那真是個藝術至上的年代,,特別是在紐約這座藝術之城,。他們住在昏暗粗陋的小旅館,常常窮得只剩面包果腹,,穿著混搭的“奇裝異服”在城市里出沒,,但精神世界異常饜足。他們會為一首詩,、一幅畫喜悅或落淚,,整日想的就是創(chuàng)作,創(chuàng)作,。羅伯特的畫,、手工藝品,、拼貼藝術,帕蒂的詩和畫,,這些幾乎成了他們全部家當,,幾經輾轉而不能丟棄。那些記憶讀來真是勵志,,哪怕這未必是作者寫作的本意,。就好比,對今天的藝術青年來說,,這本書有著心靈雞湯般的滋養(yǎng)功效,,只不過它是杯燃燒腸胃的烈酒或者拉緊神經的濃咖啡。
雖然能夠感覺得到帕蒂在書中已盡量避免刻意羅列出現(xiàn)在她生命中的那些已入搖滾和藝術殿堂的名字,,她只是把對自己別具意義的故人往事寫出來�,?蓵械哪承┒温湓谶@個娛樂偶像當?shù)赖囆g巨星凋敝的年代仍光耀得刺眼,,那些看似不經意的軼聞八卦此時讀來勁道十足。說說他們住了很長時間的紐約切爾西酒店吧,,這個以眾多文學,、藝術界人士曾在此落魄過、風光過,,留下無數(shù)記憶片段而聞名的酒店簡直是當時的藝術庇護所和夢想烏托邦,。拮據(jù)的文藝青年帕蒂和羅伯特找個廉價的小房間住下,一不小心就能在大堂碰上威廉·巴勒斯(William
Burroughs),要么去旁邊的“堂吉訶德”喝一杯,,鄰桌就是詹妮斯·喬普林(Janis
Joplin)和一幫人侃大山,,對面挨著門的桌旁坐著自斟自飲的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這種現(xiàn)在看上去有著穿越感的藝術盛宴在那個年代是家常便飯。而帕蒂和羅伯特就是在那樣的時代氛圍,、藝術交際中逐漸看清未來的方向,。
不同藝術領域之間是相通的,形式迥異不會阻斷內在精神氣質的關聯(lián),,這個道理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同樣合適,。很難說帕蒂和羅伯特完全理解對方的內心世界和創(chuàng)作走向,但他們就是有不可言說的超自然的默契,。他們不只身體相互依存,,心靈上更是有彼此不可或缺的分量。書中有個細節(jié)頗堪玩味:多年后,,已成搖滾歌手的帕蒂·史密斯請成名的攝影師羅伯特為她拍唱片封面照,,就是后來那張被歌迷奉為經典的《馬群》(Horses)。羅伯特從他拍的十二張照片中選了一張給帕蒂,,“這張有魔力,�,!彼f。而帕蒂·史密斯在寫此書時重看這張照片,,“我眼前的永遠不是我,,而是我們”。他們相遇后,,各自的作品很難說是孤立存在的還是鐫刻著對方靈魂的,。
有意思的是,《只是孩子》整本書過了大半,,帕蒂·史密斯的音樂之旅仍未開啟,,而后來的著名前衛(wèi)攝影師羅伯特·梅普爾索普還在為從雜志上剪下拼貼素材費心。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帕蒂在寫作這本書時相當真誠,,姑妄臆測,成名后的經歷固然值得一說,,但令她刻骨銘心的仍是和羅伯特最初的“閃亮的日子”,。當然,隨著羅伯特越來越不能滿足于從“該死的雜志”上找素材,,在帕蒂鼓勵下開始用寶麗來相機拍照片,,而帕蒂也不只是在酒吧里朗誦自己的詩,進而試著為詩作《不明之火》(Fire
of Unknown Origin)譜上曲,,他們的人生,,他們的藝術之路完全變成另一副模樣。還是從書中找答案吧,,1967年的夏天,,約翰·柯川(John
Coltrane)離世,帕蒂覺得“死去的就像是一位圣者”,,哪怕她與逝者從未謀面,,“卻從他的音樂里得到了救贖”。這難道不是后來那些觸及我們心底隱秘情感的帕蒂的歌在誕生前的某種伏筆嗎,?我們與她同樣從未謀面,,也可以從她的音樂中獲得不同程度的救贖。
去年在北京開唱的鮑勃·迪倫(Bob
Dylan)都是年逾古稀的老人了,,帕蒂·史密斯也已過花甲,。看著書中穿插在文字中的老照片──特別是羅伯特拍的帕蒂的照片,、他們在一起的照片,,想著那個溫暖秋日他們在華盛頓廣場晃蕩,帕蒂的行頭是“垮掉派涼鞋和破披巾”,羅伯特則用“愛與和平珠串”還有“羊皮馬甲”打扮自己,,一個老太太盯著他們看,,要把他們拍下來,“這兩人是藝術家”,�,!暗昧耍麄z只是孩子,�,!彼煞蛘f。誰都抵不過時間的力量,,但帕蒂和羅伯特,,他們可以在存世的專輯、那些仍被聆聽,、頌唱的歌曲中,,那些令時間停滯的照片里,像兩個孩子一樣永遠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