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民生的基礎,。隨著今年一系列樓市調控政策的出臺,,人們再一次將住房的目光投向政府。政府在履行保障公民居住權利責任的同時,,應大力發(fā)展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解決部分公民的住房問題。 隨著地方經濟的發(fā)展,,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的房價也是水漲船高,,高房價嚴重影響了伊金霍洛旗民生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更為旗政府打造的全民安居工程提出了嚴竣的挑戰(zhàn)。為了有效解決當地百姓(具有該旗戶籍)的住房問題,,伊金霍洛旗認真落實國家,、地方出臺的有關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找準了制約百姓住房難問題的命門,,即通過大力實施“四元”住房保障模式,解決百姓住房難問題,�,!八脑弊》勘U夏J郊赐ㄟ^實施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農牧民特供房的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四種形式。 伊金霍洛旗房管局局長李金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2009年,,為解決城鎮(zhèn)低保無房戶和低保困難戶的住房問題,進一步完善廉租房保障制度,,該旗投資1522萬元,,建設廉租住房1.2萬平方米,共252戶,。同時發(fā)放住房補貼,,改善城鎮(zhèn)低保住房困難戶的居住條件,將全旗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5平方米的城鎮(zhèn)低保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納入保障范圍,。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方面,,該旗從2006年起至今累計投資4.76億元,陸續(xù)建設了四期經濟適用住房工程,,總建筑面積26.41萬平方米,共2666戶,,主要安置對象為城鎮(zhèn)低收入家庭,、轉移農牧民家庭及采煤沉陷區(qū)移民家庭。同時,,伊金霍洛旗還實施了旗政府所在地阿勒騰席熱鎮(zhèn)舊城拆遷片區(qū)限價房工程,,主要供應對象為具有當地戶籍的城鄉(xiāng)低收入家庭及該旗行政事業(yè)單位干部職工,以期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按照全旗農村牧區(qū)人口轉移總體規(guī)劃,,將轉移農牧民住房問題納入城鎮(zhèn)住房總體規(guī)劃和住房保障體系,為解決轉移農牧民住房難問題,,2009年,,伊金霍洛旗規(guī)劃建設了5.26萬平方米的精品移民小區(qū),,共建設農牧民特供房540套。 伊金霍洛旗的做法只是鄂爾多斯的一個縮影,。記者了解到,,鄂爾多斯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在自治區(qū)相關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國家及自治區(qū)有關政策要求,,堅持以人為本,,高度關注民生,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wěn)定這個大局及市委、政府確定的為民辦好“二十件實事”總體目標,,認真組織實施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廣大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條件得到了明顯的改善。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市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難戶有5810戶,、11870人,全部以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的方式實現(xiàn)應保盡保,。其中實物配租801戶,,發(fā)放租賃補貼5179戶、9663人,。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從2006年開始,,截止到2009年底,四年累計完成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面積387.995萬平方米,,總投資67億元,,共解決城鎮(zhèn)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40716戶。 “2010年鄂爾多斯市將新建廉租住房65610平方米,、1354套,,總投資1.1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3280.6萬元,、市政府預算內投資4594萬元目前已安排到位,。”鄂爾多斯市相關政府負責人表示,,住房保障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也是中央、自治區(qū)指令性,、長久性的工作,,要促進其健康長足發(fā)展,必須健全工作機制,。一是加強工作人員的配制,,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創(chuàng)造有利于住房保障工作穩(wěn)定有序開展的工作環(huán)境,。二是進一步研究出臺與國家,、自治區(qū)有關政策相適應的可操作性強的配套措施,形成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氛圍,,打造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的“綠色通道”,。三是進一步加大目標管理考核力度,當年的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在下年度集中逐項進行檢查考核,,實行重獎重懲,,以此激發(fā)住房保障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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