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與小販、拆遷征地與被拆遷征地者之間水火不容的關系,,近年來已經愈演愈烈,,甚至在一些地方已經演變成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敵我關系。 但是最近,,江西省弋陽縣城管與小販的關系,,似乎又可以回到魚水交融的和諧關系!該縣城管大隊在城區(qū)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劃出100多個攤位,,組織占道經營的攤販競價拍租,,價高者得,得者發(fā)證算合法經營,。最終,,城管部門以“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的名義,收取了69家攤點的139390元競價拍租資金,。城管局表示,,此舉是為了照顧弱勢群體,拍賣方式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 此舉自然遭到了猛烈的抨擊,。試想,,如果人行道不該擺攤,那為什么給城管交了錢就可以擺攤,,為什么這段可以擺,、那段就擺不得,?這跟隨便在路上設一道收費卡子的車匪路霸有什么區(qū)別,?難怪五岳散人要稱之為“公平公正”的“公開搶劫”了:“如果一級強力的管理部門,依據(jù)自己掌握的權力拍賣社會資源為自己牟利,,無論是如何的公開,、拍賣是如何的公平、哪怕是絕無暗箱的公正,,也只能說從開始就是不義之舉,。要知道,穿上西裝,、打上領帶,、鋪上餐巾、用的是燭光晚餐確實是文明的表現(xiàn)之一,,但只要盤子里的食物是人肉叉燒包,,這事兒跟食人族干的就沒什么本質區(qū)別�,!� 其實這種“占山為王”然后公開拍賣的事,,過去也有很多,,只不過有的更隱蔽,有的“來頭”更大,,人們更無奈其何,。比如出租車牌照的限額拍賣。如今在許多城市面臨汽車飽和的局面下,,不少城市當局也準備開始紛紛效仿上海的汽車牌照限額拍賣了,,并謂之曰“總量控制”,仿佛政府是個無所不能的神,,連市場上需要多少輛汽車,、多少輛出租車、多少個攤位都胸有成竹,。 但類似做法無論怎樣變著花樣,,本質上都是權力私有化:先通過法律或者紅頭文件形式,為權力部門或者單位畫定一塊原本屬于“公地”的管轄區(qū)域,、管轄范圍,,然后就坐收“攤位費”“牌照費”“管理費”。我說它合法它就合法,,我說它不合法它就不合法,,就可以取締,就可以砸攤子打人甚至拘捕,!“法律”最終限制的不是權力,,而是公民權利。 這種事我們見得還少嗎,?只不過城管的事情擺在馬路上,,部門立法一類的事情在有關部門的袖子里;前者是一種“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后者則是一種更加不易為人察覺的暗箱操作而已,。 當然我不認為盯住城管是柿子專撿軟的捏。對于權力的私有化,,不論大小,,能盯住一個是一個!每搬掉一個攔路虎,,我們前進的道路就少一道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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