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國美電器管理層正在籌備應對黃光裕家族可能打出的牌——收回國美電器商標和分割非上市店面,。國美電器一位高管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其實國美電器已經做好了準備�,!卑凑者@位高管的說法,,國美電器的商標,上市公司與大股東簽署的協(xié)議至少要到2014年,,如果大股東提前收回要面臨巨額賠償,,即便分割國美電器也已做好了品牌切換的準備。 從報道看,,黃光裕家族擁有國美商標,,他和上市公司簽署了商標許可協(xié)議,由于其他非上市的門店似乎用的也是國美商標,,因此,,上市公司這個商標許可不是獨占許可。只是普通許可,。雖然如此,,筆者看來,上市公司的商標風險其實并不大,。這個商標戰(zhàn)役遠不是決定勝負的滑鐵盧,,只是一場邊緣戰(zhàn)役而已,然而,,仍然值得公眾嚴重關注,。 首先,由于雙方簽署的商標許可協(xié)議是有效的,,大股東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即使大股東提出解除合同,法院也不會支持,。因此,,只要上市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就不存在提前收回國美商標的法律后果,。因此,,到2014年期滿前,上市公司仍然可以使用國美商標,。 其次,,國美商標許可協(xié)議到期后,上市公司仍然可以使用國美字號,,因為企業(yè)字號又是一個獨立于商標權的知識產權,,因此,即使大股東在這次大戰(zhàn)中敗北,,到期不愿意再授權上市公司使用國美商標,,上市公司及其門店,,仍然可以使用國美字號,無非是為避讓國美商標,,其宣傳中要使用企業(yè)全稱,,如在標牌上做國美電器集團有限公司,恐怕一樣能做生意,。 第三,,如果9月國美股東會巔峰對決,陳曉敗北,,就不存在以后商場上商標和字號的對決。如果黃光裕出局,,陳曉繼續(xù)控制國美董事會,,那么,在之后的經營中,,上市公司國美電器將會逐漸使用新的商標,,如永樂等,而且,,在2014年前,,先是前期,上市公司會將國美和永樂并列使用,,目的是吸取國美品牌的精華,,輸入永樂電器之中。扶上馬送一程,。然后,,中后期,逐漸將國美淡出,,留下永樂,,說實話,這種國美和永樂都是廣告堆出來的品牌,,只要繼續(xù)投入,,國美也會被人淡忘,永樂或許也會笑傲江湖,。 比較麻煩的是,,由于黃光裕仍有其他非上市門店,這些門店仍可以用國美商標,、字號,,因此,在2014年前的廣告大戰(zhàn)中,,黃光裕家族仍然會對國美品牌投入廣告,,但是,,這種投入,其實是部分為上市公司做嫁衣裳,,當然,,上市公司在前期的廣告中也為國美商標貢獻良多。但是,,這時候,,恐怕黃光裕也只能是壯士斷腕,只能繼續(xù)支撐國美商標,,期以東山再起,。因此,2014之后,,既可能出現國美和永樂打擂臺,,也可能出現,國美字號加永樂商標PK國美商標,,對消費者造成的混亂不是短期能解決,。 讓筆者覺得蹊蹺的是,作為上市公司,,事實上,,仍出現了大股東為了控制上市公司,把上市公司中主要的知識產權控制在自己手中,,只以許可的方式讓上市公司使用,,這種隨時可以嚴重上市公司經營的戰(zhàn)術,恐怕不只國美電器,,其他上市公司都會存在,。 不知道投資公司,律師,,是否對公眾提示了這種風險,?畢竟沒有永遠的控股股東,公司既然上市了,,要對全體股東負責,,而大股東手中不能有一劍封喉的東西,否則,,對其他公眾不利,,尤其對此類商標許可協(xié)議不知情的投資者不公平。 國美商標在上市前就有一定影響力,,許可給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也有一定的投入,局外人看來,似乎也比較公平,,而有的公司,,商標所有權在大股東手中,而商標的影響主要靠上市公司來投入,,增值部分卻歸大股東所有,,而且,大股東或許在許可協(xié)議時間數年一簽,,類似隨時可以收回,,對上市公司極不公平。 上市公司國美雖然僥幸有過渡期和其他替代商標,,要是如有的公司,,日常經營中依賴商標比重比較大,比方說,,娃哈哈,,控制商標就生死攸關,怪不得,,宗慶后和達能烽煙四起,爭的主要就是商標,,商標所有權官司一結束,,戰(zhàn)爭大局底定。而上市公司國美電器,,最終勝負決的,,仍是股權,誰能贏得多數,,誰就是公司里的執(zhí)政黨,。 不管國美戰(zhàn)爭后果如何,證監(jiān)會是否要檢查下類似不公平協(xié)議的上市公司,,以免雖然投資者通過市場掌握了上市公司的多數股權,,最后,上市公司仍被創(chuàng)始人(或大股東)一劍封喉,,做了執(zhí)政黨也不得不俯首稱臣,,這種頭你輸尾我贏的游戲,證監(jiān)會大概需要制定規(guī)則予以規(guī)制,,不能以愿打愿挨來搪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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