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已制訂《關于調整移動本地電話業(yè)務資費管理方式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核心內容是將移動本地電話定價權交由運營商,鼓勵運營商通過“單向收費”等手段降低資費(8月16日《重慶晚報》),。
客觀地說,,近些年來為降低移動電話資費,工信部付出了巨大努力且成效顯著:統(tǒng)計顯示,,2007年移動通信資費下調了13%、2008年下調了11%、2009年也下降了13%左右,。盡管如此,我國移動電話的主要服務項目的資費水平依然偏高:報道顯示,,去年我國手機話費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77%,,占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更是高達15.9%,均遠遠高于國際平均水平,。此前有報道稱,,如果考慮網(wǎng)速和收入水平,我國寬帶資費水平相當于韓國的124倍,,考慮到手機上網(wǎng)比固定電話“貴而慢”的現(xiàn)實,,手機上網(wǎng)資費水平之高可想而知�,! ∈謾C資費過高,,是典型的“竭澤而漁”的發(fā)展方式,不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而且已經阻礙了信息技術的普及和信息社會的發(fā)展,。以手機3G業(yè)務為例,據(jù)報道,,工信部總工程師朱宏任曾坦言:截至今年6月底,,全行業(yè)在網(wǎng)3G用戶數(shù)為2520萬戶,比原來預期有一些差距,。 “鼓勵”移動電話運營商降低手機資費,,幾乎已經成為工信部近年來慣用的管理方法,。就以此次鼓勵手機“單向收費”為例,實際上十年前就已經開始“鼓勵”了,,并且于2007年加大了“鼓勵”的力度,,但是“鼓勵”的結果卻是飽受詬病的手機雙向收費依舊在爭議中照收不誤。 應當說,,對于公眾意見很大的手機雙向收費,、漫游費、國際國內長話費,、上網(wǎng)(GPRS)費等資費標準,,雖然移動電話運營商也曾在工信部的“鼓勵”和輿論的雙重壓力之下作過一些下調,但是這些下調的資費標準很多只是惠及每月話費較高的少數(shù)高端用戶,,廣大中低端用戶受益較少,,手機資費整體偏高的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有鑒于此,,工信部此次鼓勵降低手機資費的效果實在不容樂觀,。 筆者以為,要想讓我國手機資費盡可能地與國際接軌,,工信部有必要改變以“鼓勵”為主的方法,,適當引入剛性的管理指標,比如在科學的成本核算及確保運營商適當利潤的基礎上,,出臺一些強制限價措施,,把握手機資費的主動權,不要總是給人一種“軟綿綿”的感覺,。 |